昨日,滄州市對近期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扶貧領域、“一問責八清理”及基層“微腐敗”方面的11起典型案例予以通報。
1.任丘市新華路國土資源所所長宋某收受他人禮金等問題。宋某在查處違建工作中,違規收受違建所有人禮金10000元。宋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被追繳。任丘市國土資源局給予宋某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2.獻縣教體局黨組成員、副主任科員仝某違紀問題。獻縣教體局違規支出非本單位公務車高速通行費共計6380元,分管機關財務的仝某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滄縣人民法院科員李某收受他人禮金等問題。李某在辦理案件執行工作期間,由案件當事人三次支付餐費400余元;李某收受和索要案件執行申請人錢款2500元。李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記大過政務處分。違紀資金已被追繳。
4.任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丁某等人違紀問題。時任勞動局就業培訓股副股長王某以其弟名義偽造職工檔案,辦理養老保險及退休手續。時任任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管工資福利科局領導董某、工資福利科科長李某、社保所所長丁某、副所長楊某,未按要求履行職責,在缺少相關材料的情況下,致使王某違法領取退休金215258.95元。王某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檢察院依法審查起訴;楊某、李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丁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董某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鑒于其已亡故,不再給予董某黨紀處分。違紀資金已被追繳。
5.孟村回族自治縣孟村鎮副鎮長劉某等人大氣污染防治失職失責問題。劉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孟村鎮環保辦公室主任李某、孟村鎮尹莊村包村組長陳某分別受到記過和黨內警告處分。
6.肅寧縣民政局副局長趙某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問題。趙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正在追繳。
7.鹽山縣孟店鄉李辛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王某幫助他人騙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王某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紀資金已被追繳。
8.吳橋縣宋門鄉王溫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王某等人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王某等3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9.青縣國土資源局耕地保護股股長陳某將招待費用1900元以租車費名義報銷,受到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被追繳。
10.黃驊市工商局開發區分局科員田某在工作日中午飲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1.河間市黎民居鄉東崔村黨支部書記王某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亂收費行為的問題。王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