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遵化市馬蘭峪鎮社會事務辦主任張奕志、平山寨村黨支部書記陸金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職失責問題。2016年5月至7月,在實施農村危房改造項目過程中,張奕志、陸金審核把關不嚴,將平山寨村不屬于危房改造補助對象的人員納入補助范圍,錯誤發放1.3萬元補助資金。張奕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陸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正在追繳中。
2.遵化市殘疾人聯合會落實扶貧政策不力問題。2011年1月至2018年3月,市殘疾人聯合會未按照上級要求開展康復扶貧到戶貸款貼息工作,造成19.89萬元康復扶貧貸款貼息資金閑置。市殘疾人聯合會分管該工作的副主任科員高金文受到政務警告處分,時任部門負責人劉立民、王偉分別受到政務記過、政務警告處分。
3.遷西縣東蓮花院鄉社會事務辦主任陸立堅對危房改造把關不嚴問題。2015年東蓮花院鄉東蓮花院村黨支部書記楊得秋在未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和村“兩委”會議討論的情況下,擅自將東蓮花院村村民徐增華上報為危房改造戶(實際為其女兒徐翠艷進行危房改造)。陸立堅對其家庭情況未做深入了解,存在對上報材料把關不嚴、履行職責不到位的問題。2016年4月,徐翠艷騙取危房改造補助款1.96萬元。楊得秋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陸立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收繳。
(唐山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