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訊(記者 馬德明 通訊員 呂培)近日,河北省水利廳印發《關于支持民族地區水利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了對民族地區的差別化補助政策和落實配套資金減免政策。
《指導意見》要求水利部門牢牢把握“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的民族工作主題,發揮水利部門行業優勢,切實把思路具體到項目、措施具體到細節、責任具體到人頭、工作具體到一線,推進民族地區水資源、水生態、水壞境、水災害統籌治理,全面提升水安全綜合保障水平。《指導意見》明確了要將民族地區水利建設需求優先列入全省和當地水利發展規劃和各專項規劃,落實差別化補助政策,在安排水利發展資金時,孟村回族自治縣、青龍滿族自治縣、平泉市和灤平縣應不低于全省總體增幅,豐寧滿族自治縣、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和隆化縣應高于全省平均增幅3個百分點;省級以上在民族地區安排的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小型水庫除險加固、河道堤防應急處理、山洪災害防治、水土保持、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等項目,取消縣以下配套資金。
《指導意見》指出,要協調做好省政府現場辦公,主動與現場辦公的自治縣、民族縣在政策、項目、資金等方面做好溝通對接,完善好工作機制,把集中辦公和日常支持緊密結合起來,建立與民族地區的長期幫扶機制,將民族地區扶持政策貫徹始終,進一步優化民族地區基層水利服務機構人才隊伍、改善基礎設施、強化技術裝備、健全管理制度,切實提升水利服務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