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關于同意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發布,同意在北京、天津、上海、海南、深圳和河北雄安新區等17個省市(區域)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
深化試點期限為2年,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批復》要求,試點地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負責試點工作的實施推動、綜合協調及措施保障,重點在管理體制、開放路徑、促進機制、政策體系、監管制度、發展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試,為全國服務貿易創新發展探索路徑。有關省、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和支持,鼓勵試點地區大膽探索、開拓創新。
深化試點期間,暫時調整實施相關行政法規、國務院文件和經國務院批準的部門規章的部分規定,具體由國務院另行印發。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相應調整本部門制定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試點中的重大問題,商務部要及時向國務院請示報告。
國務院服務貿易發展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結合各試點地區發展基礎、產業結構和資源優勢,加強協同指導,積極予以支持,重點在金融、電信、旅行及專業服務4個領域落實開放便利舉措。
金融服務
涉及行業:銀行業
開放便利舉措:允許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在提交開業申請時同時申請人民幣業務。
電信服務
涉及行業:離岸呼叫中心業務
開放便利舉措:對于全部面向國外市場的服務外包企業經營呼叫中心業務(即最終服務對象和委托客戶均在境外),不設外資股權比例限制。
旅行服務
涉及行業:簽證及跨境自駕游
開放便利舉措一:探索建立來華就醫簽證制度。推動廣東全省實施144小時過境免簽政策。
開放便利舉措二:完善跨境自駕游監管舉措,允許境外旅行社與國內企業合作,拓展自駕游旅游產品;完善自駕游艇、車輛等交通工具出入境手續,包括擔保制度,降低入境游成本。
專業服務
涉及行業:工程咨詢服務及法律服務
開放便利舉措一:允許符合條件的外籍人員在試點地區執業提供工程咨詢服務(法律法規有資格要求的除外)。對外資工程設計(不包括工程勘察)企業,取消首次申請資質時對工程設計業績要求。
開放便利舉措二:探索密切內地(大陸)律師事務所與港澳臺地區律師事務所業務合作的方式與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