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啟動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約談制
10月10日,唐山市委常委會討論通過了《唐山市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約談辦法(試行)》,在全省率先推出重大決策部署落實約談制度,對不作為、慢作為現象及時發現、及時約談,限期整改。 “建立約談制度,就是要讓干事與不干事不一樣,干成事與干不成事不一樣。”省委常委、唐山市委書記焦彥龍表示,近期以來,唐山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勇于擔當、攻堅克難,創出了良好的工作業績。但是,也有少數班子和干部責任意識、擔當意識不強,面對困難存在畏難情緒,工作推進落實不力,影響和遲滯了轉型發展、協同發展進程。“約談制度的建立,就是要遵照‘三嚴三實’和省委中心組學習會精神的要求,推動各項重點工作落實、落實、再落實,確保中央和省、市重大決策部署落地生根。” 據了解,約談辦法明確約談事項、約談領導和約談對象、約談組織實施、約談結果運用等內容。其中,約談事項主要包括重點工作、重大項目、重要階段性工作推進落實不力且主要經濟發展指標持續負增長,落實“八項規定”不力,存在“四風”方面嚴重問題,不能按時完成過剩產能化解、控煤減煤任務,大氣環境質量排名靠后等10種具體情形,內容涵蓋經濟、民生、環保、黨建、穩定等多個方面。 為增強約談的約束力,強化約談效果,約談后還將形成“約談備忘錄”,被約談對象要按照約談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和時間表,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會同有關部門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督辦、檢查評估。對約談態度消極、整改不力者,按規定追究責任,并視情況對班子進行組織調整。 去年以來,唐山市著力推行以干什么、誰來干、怎么干、什么時間干成為核心內容的“四個干”抓落實機制,建立了“年度工作要點制度”、“年度重點任務運行圖”、“重點任務協調調度制度”和“干部干事檔案”等一系列干部工作正向激勵措施,讓能干事、干成事的好干部得到了認可和重用。“此次建立的約談機制,是干部工作的約束機制,其落腳點還是抓落實。”唐山市委副秘書長郝仲軍說,約談制度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旨在分析問題、解決問題,更有效地提振廣大干部奮發有為干事業的精氣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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