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屋抵押貸款為名行騙 法學大學生身陷囹圄
長城網石家莊4月23日訊(韓敏俠)張某本是法律專業畢業的大學生,曾在房產中介工作,不想卻因詐騙犯罪身陷囹圄、成為被告,原因是他以幫人辦理房屋抵押貸款為名,將貸出的100余萬元用于償還個人債務。 2014年4月23日,經石家莊市橋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張某詐騙一案公開開庭審理。 2008年8月,被害人李某因急需用錢,通過朋友認識被告人張某,張某稱其銀行有關系,可以幫忙辦理抵押貸款。隨后李某將其石家莊市清真寺街門面房、萬信花園住房的兩套房產證明和本人身份證交給張某,讓其幫助辦理銀行貸款事宜。被告人張某于2008年12月和2009年9月從中國銀行和中國民生銀行先后貸款49萬元和64萬元,用于償還個人債務。原來在辦理貸款的過程中,被告人張某因欠外面的高利貸比較多,并且債主催得比較緊,所以就萌生了把被害人貸款出來的錢用于還債的想法,在這種情況下他隱瞞貸款已經下來的事實真相,欺騙被害人說銀行貸款還沒有下來,并騙取到被害人銀行卡密碼,將被害人貸出的錢全部取走。 2008年9月下旬,被害人溫某想瞞著妻子辦理5萬元貸款,委托被告人張某幫忙,張某告訴溫某要想辦理貸款只能走房屋買賣貸款,2008年11月13日張某以房屋假過戶的名義將溫某華新路73號建北小區的一套住宅過到自己名下,隨后張某以該房屋從中國建設銀行貸款29.8萬元,用于償還個人債務。2009年10月10日張某又以46萬元的價格將該房屋賣給他人,并辦理了過戶手續。 檢察官提醒:防騙需要懂得一些常識,一是銀行卡密碼是客戶的個人隱私,銀行不會要求客戶提供;二是簽名時一定要看清事項,不要在空白文書上簽字;三是不要瞞著家人做財產處理,有秘密、有弱點更容易被騙子利用。 |
關鍵詞:房屋,抵押,貸款,行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