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方案
大氣環境保護事關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事關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改善省會空氣質量,貫徹落實好國務院和河北省委、省政府關于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進一步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力度,結合我市實際,本著“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注重實效”的原則,制定本方案。 總體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出發點,全面貫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要求,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強化創新驅動,積極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堅持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相協調,形成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大氣污染防治新機制,堅決打好大氣污染治理攻堅戰,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多贏,早日實現天藍、地綠、氣爽,為建設幸福石家莊而奮斗。 一、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經過五年努力,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總體改善,重污染天氣大幅度減少。力爭再利用五年時間或更長的時間,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全市環境空氣質量全面改善,讓人民群眾呼吸上新鮮空氣。 (二)具體指標 ——到2017年,全市細顆粒物(PM2.5)濃度比2012年下降33%。 ——到2017年,全市煤炭消費量比2012年凈削減1500萬噸。 ——到2017年,壓縮和淘汰水泥落后產能1500萬噸以上; 削減煉鐵產能374萬噸,煉鋼產能482萬噸; 2017年年底前,全部淘汰10萬千瓦以下共計23.7萬千瓦的常規燃煤機組。 ——到2017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排放總量比2012年削減1.53萬噸、4.97萬噸、1.16萬噸,完成省下達的揮發性有機物削減任務。 ——到2014年,黃標車禁止進入市區三環路(含)及縣(市)區城區行駛。到2015年,全部淘汰2005年年底前注冊營運的黃標車5.46萬輛;到2017年,淘汰全部黃標車14.3萬輛。 ——到2013年,全市13家儲油庫、769家加油站和234輛油罐車全部完成油氣回收治理。 ——2014年年底前,全面供應符合國家第四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2015年年底前,全面供應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 ——到2017年,市區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80%以上,計量收費面積占住宅集中供熱面積的55%以上;完成512.39萬平方米老舊住宅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 二、工作任務 堅持綜合施策,以壓煤、降塵、控車、遷企、減排、增綠六個方面為重點,強力推進九大防治工程。 (一)能源結構優化調整工程 1.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完成國家、河北省節能降耗目標。通過逐步提高外調電比例、增加天然氣供應、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等措施替代燃煤,實現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到2017年,煤炭消費量比2012年凈削減1500萬噸,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 嚴格控制各縣(市)、礦區煤炭消費總量。到2017年年底,平山縣、井陘縣、正定縣、欒城縣、藁城市、鹿泉市、井陘礦區的煤炭消費總量比2012年凈削減35%以上;其他縣(市)的煤炭消費總量比2012年凈削減30%以上。 2.禁止新建項目配套建設自備燃煤電站。除熱電聯產背壓機組外,不再審批新建燃煤發電項目。耗煤建設項目要實行煤炭減量替代。現有多臺燃煤機組裝機容量合計達到30萬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原則,改建為高參數、大容量燃煤機組。 3.加快清潔能源替代利用。開發利用地熱能、太陽能、生物質能,逐步提高城市清潔能源使用比重。實施“氣化石家莊”,加大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煤制天然氣供應。新增天然氣優先保障居民生產生活鍋爐、工業窯爐和燃煤自備電站的清潔能源替代等;鼓勵發展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項目,限制發展天然氣化工項目;積極發展天然氣調峰電站。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鍋爐、窯爐、自備電站的天然氣替代改造任務。 4.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2013年年底前,劃定主城區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并向社會公布,2015年城市核心區(市區一環)內實現無煤化。禁燃區內禁止燃燒原(散)煤、洗選煤、蜂窩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禁止燃燒各種可燃廢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質燃料,以及污染物含量超過國家規定限值的柴油、煤油、人工煤氣等高污染燃料,對確需燃燒原(散)煤的,必須達標排放,并報市政府批準。所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全部關停或遷出。通過政策補償和實施峰谷電價、季節性電價、階梯電價、調峰電價等措施,逐步推行天然氣或電替代煤炭。 5.加強煤炭管治。嚴格控制煤炭硫份、灰份。市內五區、高新區、正定新區、循環化工園區和正定縣、欒城縣、藁城市、鹿泉市區域內禁止儲存、銷售和使用硫份高于0.8%的煤炭;其他縣(市)、礦區禁止儲存、銷售和使用硫份高于1%的煤炭。煤炭灰份均不得超過環評要求的指標。 在市區主要出入口設置煤質監測站,查驗運輸煤炭進市車輛煤質檢驗單等運營手續,檢驗煤質。對重點用煤企業實行駐廠監管和限煤質、限煤量、限排放措施,每批次煤炭均進行煤質檢驗。超標煤炭一律封存,不得燃用,并對企業實施頂格處罰。 推廣使用優質低硫煤。嚴格核實供煤合同、發票和單據,加大推廣使用和督導落實力度,2017年推廣使用優質低硫煤炭達到900萬噸以上。 6.集中清理關停各種煤場。建設型煤廠和配送中心,根據城鄉居民生活需求,合理布局,建設適量的型煤廠和配送中心。2013年10月底前,在三環路以外建成1-2個型煤廠和6-8個配送中心,滿足市區城郊(中)村居民生活用煤。2014年6月底前,正定縣、欒城縣、藁城市、鹿泉市,2015年6月底前,其他縣(市)、礦區分別建設1-2個優質低硫型煤廠和覆蓋所有鄉鎮村的型煤配送供應網絡,潔凈煤使用率達到90%以上。全市其他配煤、儲煤場原則上一律關停,減少煤場粉塵和原煤散燒造成的污染。 7.農村、城郊(中)村燃煤污染治理。結合農村面貌環境改造提升“四清四化”綜合整治要求,加大罐裝液化氣和可再生能源供應,推廣使用潔凈煤、型煤、生物質能等,鼓勵使用太陽能、地熱能等清潔能源,改造提升農村炊事、采暖燃煤裝置和設備。市區城郊村燃煤污染治理。2013年10月底前,完成二環與三環路之間52個城郊村3.9萬臺戶用冬季取暖燃煤鍋爐改燒型煤和日常生活使用的燃煤爐灶改用液化氣灶工作。 2014年10月底前,正定縣、欒城縣、藁城市、鹿泉市完成上述改造任務;2015年10月底前,其他縣(市)、礦區農村取暖燃煤小鍋爐全部改燒低硫型煤。 8.餐飲燃煤大灶治理。2013年,全部完成二環至三環路之間287家餐飲服務單位燃煤大灶治理工作,對市區新發現的燃煤大灶堅決取締。2015年年底前,其他縣(市)城鎮區域內餐飲服務單位全部完成燃煤大灶取締工作。 9.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嚴格落實節能評估審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項目單位產品(產值)能耗要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用能設備達到一級能效標準。 10.積極發展綠色建筑。強力推進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等工作。自2014年1月1日起,政府投資或國有資金占主導地位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大型建筑全部按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正定新區作為省綠色建筑生態示范城區之一,建筑項目全部按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新建建筑嚴格執行強制性節能標準,推廣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地源熱泵、空氣源熱泵、污水源熱泵、工業余熱、光伏建筑一體化、“熱-電-冷”三聯供等技術和裝備。 大力推進供熱計量改革。加快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新建居住建筑執行節能65%的標準、公共建筑執行節能50%的標準,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執行率達到100%。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取消以面積計價收費方式,實行供熱計量收費。2017年年底前,市區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80%以上,計量收費面積占住宅集中供熱面積的55%以上;完成512.39萬平方米老舊住宅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 (二)工業企業污染綜合治理工程 11.全面整治燃煤鍋爐。加快熱力和燃氣管網建設,通過集中供熱、“煤改氣”、“煤改電”等措施,2013年10月底前,按照“應拆盡拆、非拆即改”原則,全部完成市區283臺分散燃煤鍋爐能源置換;完成中央財政補助的120臺燃煤鍋爐綜合治理。2015年年底前,石化、有色、化工等企業以及燃煤鍋爐、工業窯爐均按國家要求完成脫硫、脫硝、除塵設施升級改造。除保留必要的應急和調峰燃煤鍋爐外,建成區全部淘汰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禁止新建燃煤鍋爐;工業園區禁止新建20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其他地區禁止新建10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2017年年底前,建成區全部淘汰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城鄉接合部和其他遠郊縣(市)區的城鎮地區基本淘汰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在供熱、供氣管網覆蓋不到的地區,改用電、新能源或潔凈煤,推廣使用高效節能環保型鍋爐系統。工業園區和化工、造紙、印染、制革、制藥等企業聚集區,淘汰全部自備燃煤鍋爐,改用新能源或集中建設熱電聯產機組替代或改由大型熱電廠集中供熱供汽。2017年年底前,對17個縣(市)、礦區在用的1883臺燃煤鍋爐進行節能改造,具備條件的實行天然氣置換。2017年年底前,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莊煉化分公司燃煤設施全部改用天然氣或由周邊電廠供氣供電。 12.加快火電行業脫硫、脫硝和除塵改造。2013-2015年,實施華能上安電廠、河北西柏坡發電有限公司、河北西柏坡第二發電有限公司、河北華電石家莊裕華熱電有限公司、河北華電石家莊鹿華熱電有限公司、河北華電石家莊熱電有限公司等火電企業的17臺334萬千瓦電力機組脫硫、24臺606.7萬千瓦電力機組脫硝工程;2013年完成7項脫硝和4項脫硫工程。2015年年底前,全市單機容量20萬千瓦及以上火電機組全部安裝脫硫設施,綜合脫硫效率達到90%以上;除循環流化床鍋爐外所有燃煤機組都要安裝脫硝設施,綜合脫硝率達到70%以上。 特別排放限值升級改造。2014年6月底前,完成主城區及周邊河北華電石家莊熱電有限公司、河北華電石家莊裕華熱電有限公司、河北華電石家莊鹿華熱電有限公司、石家莊良村熱電有限公司、石家莊東方熱電股份有限公司熱電二廠、石家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熱電煤氣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莊煉化分公司、石家莊誠峰熱電有限公司8家火電企業除塵設施升級改造,通過環保監測驗收;2015年6月底前,全市其他火電企業的燃煤機組完成除塵設施升級改造,執行火電行業煙塵特別排放限值(20mg/m3)。 13.推進鋼鐵、鑄造行業脫硫和除塵治理。2013年年底前,完成全市鋼鐵、鑄造企業燒結機煙氣脫硫治理或關停淘汰工作。2015年7月1日前,所有鋼鐵、鑄造企業的燒結(球團)設備機頭完成除塵設施升級改造,執行顆粒物特別排放限值(40mg/m3)。 14.加強水泥建材行業綜合治理。2013年10月底前,達不到環保要求的水泥建材企業,一律關停整改。 15.加強中小型企業排污綜合整治。全市中小型企業排污,在2014年年底前,全部完成脫硫、脫硝和除塵綜合整治,實現環保設施運行正常,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凡污染物排放不達標的,一律關停。對布局分散、裝備水平低、環保治理設施差的小型工業企業實施分類治理、綜合整頓,提升改造一批、集約布局一批、搬遷入園一批、關停并轉一批。對環保手續不全的非法企業堅決予以取締。 2013年10月底前,全部關停整頓45家高粉塵排放的隔熱隔音材料生產企業。 16.集中整治鎮村工業小區。2013年10月底前,對鎮村工業小區徹底排查,建立臺賬,凡環保不達標的一律關停整改,達標驗收合格后,才能恢復生產。 17.全面開展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在石化、有機化工、醫藥、表面涂裝、塑料制品、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開展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2013年年底前,完成揮發性有機物基礎數據調查工作,編制重點行業排放清單,建立重點監管企業名單。推進非溶劑型涂料產品創新,減少生產和使用過程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推廣使用水性涂料,鼓勵生產、銷售和使用低毒、低揮發性溶劑。 完成石煉化公司有機廢氣綜合治理。在石化行業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技術改造。2014年6月底前,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莊煉化分公司完成石油液體存儲、裝卸呼吸氣、有機工藝尾氣、污水集輸和處理過程釋放氣等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項目。 18.完成油氣回收治理工作。2013年,完成全市13家儲油庫、769家加油站和234輛油罐車的油氣回收治理工作。年銷售汽油量大于8000噸的加油站安裝油氣排放在線監測系統。新建儲油庫、加油站和新配置的油罐車,必須同步配備油氣回收裝置。 (三)揚塵污染綜合整治工程 19.治理建筑施工揚塵。將建筑施工揚塵污染控制情況納入建筑企業信用管理系統,作為招投標的重要依據。嚴格、有序管控建設項目,分期批準建設工地開工。2013年10月底前,市內五區、高新區592個建筑工地,以及正定縣、欒城縣、藁城市、鹿泉市、正定新區建筑施工工地全部完成集中整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所有施工工地實行分包責任制,24小時專人看管,建立臺賬,推行綠色施工;在建筑工地四角安裝在線視頻監控設施,全程監控施工揚塵;施工現場全部封閉圍擋,物料按規范要求實施覆蓋,裸露地面全部綠化硬化,施工道路、出入口、作業區、生活區地面全部硬化,噴淋灑水抑塵;設置車輛自動沖洗設備,對全部運輸車輛整車沖洗。未落實“十項揚塵防治達標措施”前,不許開工建設。 全市交通、城市建設重點工程和各項市政工程,都要帶頭做到無塵作業。 市區和正定縣、欒城縣、藁城市、鹿泉市的各類料堆做到封閉儲存或建設防風抑塵設施、覆蓋綠化。 20.治理渣土運輸揚塵。2013年10月底前,全部920輛渣土運輸車實現密閉運輸或更換新型全密閉渣土車,安裝衛星定位系統,指定專門傾倒地點,渣土盛裝不得超出車廂高度,禁止道路遺撒和亂傾亂倒,渣土運輸車尾氣達標排放。所有運輸車輛駛出工地必須沖洗干凈。渣土運輸時間限定在19:00-24:00。自2013年11月1日起,所有未實現密閉運輸或沒有更換新型全密閉渣土車的,一律不許進入三環以內。 21.治理市區道路揚塵。推行市區道路機械化清掃,采取吸塵、灑水、清掃一體化作業。二環內所有可機掃道路每3天沖洗1次,每天灑水3次以上;其他道路每天噴霧灑水2次以上。2013年,市區二環內主干道16小時清掃保潔面積達到60%以上,主次干道機械化清掃保潔率達到80%以上。二環至三環路之間穿越市區的國道、省道16小時清掃保潔面積達到60%以上,機械化清掃保潔率達到80%以上;每3天沖洗1次,每天灑水3次以上。遇大風、霧霾特殊天氣,加大沖洗、灑水和清掃保潔次數。四級及以上大風天氣停止人工清掃作業。2013年9月底前,對二環至三環路間大面積裸露區域進行綜合治理,全部清除圍城垃圾。各縣(市)、礦區加強城區道路清掃、灑水、保潔力度,到2017年年底,縣級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54%以上。 2013年,市區降塵量在2012年基礎上下降5%;2015年,市區降塵量在2012年基礎上下降15%;2017年,市區降塵量在2012年基礎上下降30%,平均降塵量下降12噸/平方公里·30天以下。 22.治理交通道路揚塵。對出入市口及國道、省道等交通干道,特別是西部縣(市)、礦區主要運煤通道和正定、欒城、藁城、鹿泉四縣(市)道路揚塵進行徹底整治。對重型運營車輛實施環保達標檢查,從嚴查處運輸石灰、煤炭、礦渣等易拋撒物品車輛的不覆蓋、覆蓋不嚴等問題。及時清除道路兩側積土,加強道路兩側植樹綠化工作。 23.治理控制露天礦山揚塵。2013年年底前,現有礦山企業全部完成視頻在線監管。高速公路、鐵路兩側和城市周邊礦山必須采取更嚴格的防治揚塵措施。在取暖期和重污染天氣等重點、敏感時段要采取限產、限排等措施。 2013年年底前,完成全市“三區二線”(“三區”指自然保護區、景觀區、居民集中生活區周邊,“二線”指主要交通干線、河流湖泊直觀可視范圍)內礦山地質環境集中摸排工作;2014年年底前,完成西柏坡高速鹿泉段兩側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2015年年底前,完成西柏坡高速平山段兩側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取締非法開采企業。嚴厲打擊濫采亂挖,從源頭上杜絕破壞礦山生態環境的行為。 從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對全市所有146家露天礦山進行停產整頓。露天建材礦到期原則上不再延續。2017年年底前,分期分批關閉全市露天采礦,并對關閉的露天礦山分批進行礦山環境恢復治理。 24.嚴格控制砂場揚塵。2013年10月底前,關閉滹沱河正定段和西北水源地區域的采砂場。采暖期,關停市區北部滹沱河、磁河(木刀溝)、沙河全部采砂場。依法取締城市周邊非法采砂行為。 25.嚴格治理餐飲業煙塵。新建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取得環評審批后方可開展經營。2014年年底前,建成區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全部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實現達標排放;開展餐飲企業油煙在線監測試點工作,推廣使用凈化型家用抽油煙機。城區嚴禁露天燒烤。 26.加強農村面源污染治理。全面改善農村環境衛生質量。推廣使用綠色環保、長效緩釋化肥和提高化肥的使用效率,選用高效、低毒、低殘留的農藥,有效減少對環境的污染。推進農業新產品創新,減少生產和使用過程中揮發性有機物的排放。積極開發推廣緩釋肥料新品種,抑制農業化肥施用過程中氨的排放。積極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加大禁燒宣傳和執法力度,全面禁止秸稈焚燒。城市及周邊地區嚴禁露天焚燒廢棄物。 (四)機動車尾氣污染治理工程 27.加強城市交通管理。優化城市功能和布局,推廣城市智能交通管理,合理調配人流、物流及其他運輸方式,緩解城市交通擁堵。實施公交優先戰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強步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開展“無車日”活動。優化城市綜合交通體系,推進軌道交通建設和區域性公路網建設,2017年年底前,地鐵1、3號線投入使用。 28.提升燃油品質。到2014年,供應符合國家第四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到2015年,供應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加油站不得銷售和供應不符合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加強機動車燃料監管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不合格燃料的違法行為。 29.嚴格控制機動車保有量。根據城市發展規劃和城市環境容量,采取相應措施,遏制機動車保有量快速增長。鼓勵綠色出行、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非公務活動不得使用公務車輛。 30.加大黃標車淘汰和限行力度。每臺黃標車補助0.6萬-1.8萬元,逐步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型。到2017年年底前,淘汰全部14.3萬輛黃標車。其中,2013年淘汰3萬輛,2014年淘汰3萬輛,2015年淘汰3萬輛,2016年淘汰3萬輛,2017年淘汰剩余2.3萬余輛。 2013年年底前,全市城市管理系統的黃標車全部淘汰并更換到位。對達到強制報廢條件的在用機動車予以強制報廢。2013年10月底前,全市公務用黃標車一律停止使用, 每日7時至21時,禁止“黃標車”、“無標車”在二環路(含)以內區域道路上通行。2014年1月1日起,每日全時段禁止“黃標車”、“無標車”在三環路(含)以內區域和縣(市)、礦區城區內道路上通行。重點骨干企業運輸車輛和物流配送車輛,必須進行綜合整治,確保符合環保要求,辦理市區通行證并按規定時限、規定路線通行。 31.加強機動車環保管理。推廣安裝電子環保標志,尾氣檢測不合格車輛,一律不予核發車輛安全檢測合格標,禁止上路行駛。 提高機動車準入門檻。2014年1月1日起,新注冊車輛實行國家第四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2015年年底前,全面實施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自2014年1月1日起,禁止銷售國家第三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車輛,不準掛牌照;嚴厲打擊生產、銷售環保不達標車輛的違法行為。 32.推廣安裝使用ETC裝置。大力推廣社會車輛安裝使用ETC裝置,縮短車輛在道路卡口的等待時間,減少尾氣排放。機關事業單位公務車一律安裝使用ETC裝置。 33.大力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和清潔燃料車。公交、環衛等行業和政府機關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車和清潔燃料車。2013年年底前,主城區全部淘汰燃油公交車,今后新增公交車100%為新能源或清潔燃料車。 34.加強非道路移動源污染控制。推進工程機械、工業機械、農業機械、農業運輸車等非道路移動源污染控制。提高低速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貨車)節能環保標準,降低污染排放。自2015年1月1日起,低速貨車執行與輕型貨車同等的節能與排放標準。 (五)落后產能淘汰工程 35.嚴格新建項目審批。提高節能環保準入門檻,健全重點行業準入條件,公布符合準入條件的企業名單并實施動態管理。嚴格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建立聯合準入機制,在重點行業立項、技改、環評審批中,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嚴把節能環保準入關。 所有新、擴、改建項目,必須全部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未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項目,一律不準開工建設;違規建設的,要依法關停并嚴格處罰。對未通過環評、能評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審批、核準、備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準開工建設,不得發放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排污許可證,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關單位不得供電、供水。 嚴把新建項目產業政策關,不再審批鋼鐵冶煉、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煉焦、有色金屬、電石、鐵合金等項目。嚴格新上以煤為燃料和原料工業項目的審批,新增熱源原則上使用清潔能源。新建項目實行區域內大氣污染源2倍削減量替代。 現有火電、鋼鐵、石化、水泥、有色金屬、化工企業及燃煤鍋爐項目按要求時限進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升級改造,逾期達不到治理要求的,實施停產治理或依法關停。 36.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對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務的縣(市)區,嚴格控制國家、省和市安排的投資項目,暫停對該縣(市)區重點行業建設項目辦理核準、審批和備案手續。 2013年年底前,淘汰正定塔城水泥有限公司、高邑縣鳳城水泥有限公司、石家莊云山水泥有限公司、河北天騰建材有限公司、靈壽縣水泥四廠、靈壽縣旭陽建筑材料廠6家建材企業水泥磨機生產線8條、產能97萬噸;淘汰平山縣隆鑫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旋窯生產線1條、產能10萬噸,共107萬噸水泥落后產能任務。2014年年底前,提前一年完成國家、河北省下達的“十二五”水泥落后產能和平板玻璃產能淘汰任務。 37.壓縮過剩產能。加大環保、能耗、安全執法處罰力度,建立以提高節能環保標準倒逼“兩高”行業過剩產能的退出機制,認真清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違規在建項目,堅決遏制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盲目擴張。制定財稅、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產能過剩“兩高”行業企業退出并轉型發展。發揮優勢企業對行業發展的主導作用,通過跨地區、跨所有制、跨行業企業兼并重組,推動壓縮過剩產能。 2017年年底前,全市煉鐵產能削減374萬噸,煉鋼產能削減482萬噸。 2013年年底前先行關停所有水泥粉磨站。2017年年底前,逐步關閉西部山區水泥建材企業。 關停小火電機組。2013年年底前,關閉中電投石家莊東方熱電股份有限公司熱電一廠;關閉華電石家莊熱電有限公司15號、16號燃煤機組;關停市區及正定縣、欒城縣、藁城市、鹿泉市5萬千瓦以下常規燃煤機組。2014年10月底前,關閉中電投石家莊東方熱電股份有限公司熱電三廠和熱電二廠南廠區。2017年年底前,全部淘汰5家企業共23.7萬千瓦的10萬千瓦以下常規燃煤機組。 (六)產業結構優化調整和科技創新工程 38.調整生產力布局,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快速發展。按照主體功能區劃要求,合理確定重點產業發展布局、結構和規模,重大建設項目原則上布局在優先開發區和重點開發區。 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制定戰略性新興產業優先發展規劃,優先發展生物醫藥、電子信息和高端裝備制造產業,積極發展新材料、節能環保、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車,做大做強中電科衛星導航、四方通信、先河科技等龍頭項目。到2017年,在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 39.優化空間格局。科學制定并嚴格實施城市規劃,強化城市空間管制要求和綠地控制要求,規范各類產業園區、新區和新興產業布局,嚴禁隨意調整和修改城市規劃,形成有利于大氣污染物擴散的城市和區域空間格局。 40.搬遷市區污染企業。2017年年底前,完成市區19家工業企業搬遷改造。2013年,完成威遠生化公司搬遷改造;2014年完成河北新大東紡織印染有限公司、石家莊市橋東印染化工廠、河北華旭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南車石家莊車輛有限公司、石家莊三環閥門股份有限公司5家企業搬遷改造;2015年完成石家莊潤泰紡織印染有限公司、華營聯合葡萄糖廠、石家莊華曙制藥集團有限公司、石家莊白龍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家企業搬遷改造;2016年完成石家莊常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石藥集團歐意藥業有限公司、石藥集團中諾藥業公司、石藥集團中潤制藥有限公司4家企業搬遷改造;2017年完成華北制藥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維爾康制藥有限公司、華北制藥康欣有限公司、華北制藥威可達有限公司、石家莊鋼鐵有限責任公司5家企業搬遷改造。搬遷過程中實施環保設施升級改造、現有廠區污染物防泄漏和深度清理工作。 41.加大工業企業節能技改力度。2013年年底前,完成鍋(窯)爐改造、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余熱余壓利用等100項節能技改項目,年節能50萬噸標準煤。完成241家國家萬家企業和省千家企業節能目標任務,年節煤59萬噸標準煤。以后每年都要加大節能減排力度,全面完成年度節能技改任務。 42.全面推進清潔生產。建立和完善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清潔生產對標體系,采用先進適用清潔生產技術、工藝和裝備,實施水泥、陶瓷、火電等行業清潔生產技術改造。2013年11月底前,完成67家;2014年年底前,完成85家;到2015年底,全部完成第一輪清潔生產審核。到2017年年底,鋼鐵、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的排污強度下降30%以上。 43.大力發展循環經濟。鼓勵產業集聚發展,實施園區循環化改造,推進能源階梯利用、資源循環利用、廢物交換綜合利用、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促進企業循環式生產、園區循環式發展、產業循環式組合,構建循環型工業體系。推動水泥、鋼鐵等工業窯爐、高爐實施廢物協同處置。大力發展機電產品再制造,推進資源再生利用產業發展。支持十類57項資源再生利用類項目加快建設,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總產值2014年達到120億元,2015年達到200億元。到2017年,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50%以上國家園區和30%以上的省級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培育5個循環經濟示范園區、5個示范企業,石家莊經濟技術開發區和5個省級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主要有色金屬、鋼鐵循環再生比重達到40%。 44.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大力推廣先進節能環保裝備和產品,擴大節能新能源汽車、光伏發電、地源熱泵、污水源熱泵、余熱利用和新能源裝備的國內消費市場,積極培育節能環保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有效推動節能環保產業發展。鼓勵外商投資節能環保產業。 45.推進大氣污染治理技術研究。開展大氣污染源解析。2013年,與中國環科院等重點科研機構開展科研合作,進行大氣污染成因深層次分析,摸清PM2.5、PM10等污染物的來源構成,制定科學、有效、經濟的治理措施。 編制空氣質量達標規劃。與中國環境規劃院開展合作,建立、完善大氣污染源數據庫及地理信息系統,研究分析石家莊市空氣質量現狀及達標制約因素,制定基于城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的污染防治策略,編制石家莊市空氣質量達標規劃。 (七)生態綠化工程 46.擴大城區綠化面積。擴大城市建成區綠地規模,繼續推進道路綠化、單位居住區綠化、立體空間綠化、綠道綠廊、公園綠地建設和秋冬季綠化。2013年,實施公園增綠、街角綠地補綠、道路兩側綠化密植、二環路綠化景觀提升、環城水系綠化、京廣鐵路沿線綠化等工程,新增綠地600萬平方米;綠地率、綠化覆蓋率、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分別達到39.2%、43.3%、14.5平方米。到2015年年底,綠地率、綠化覆蓋率、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分別達到40.5%、44.5%、15.1平方米,所有縣級市市區和60%以上縣城達到省級園林城市標準。到2017年年底,綠地率、綠化覆蓋率、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分別達到41.2%、45.3%、15.8平方米,90%以上的縣城達到省級園林城市標準。 47.提高城市周邊森林覆蓋率。推進城市周邊綠化、農村綠化、房前屋后綠化和防風防沙林建設。實施環省會綠化工程、綠色通道建設、太行山綠化、保土蓄水綠色生態屏障建設和秋冬季綠化工程,廣泛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活動。2013年,完成15萬畝環省會經濟林建設任務,全年造林57萬畝,森林覆蓋率達到34.7%以上;到2015年,森林覆蓋率達到37.7%以上;到2017年,森林覆蓋率達到38%以上。 (八)環境監測應急建設工程 48.建立健全環境空氣監測體系。2013年10月底前,正定新區、循環化工園區、良村經濟技術開發區、正定機場(空港工業園)、火車站和正定、欒城、藁城、鹿泉四縣(市)與市區接合部,各建成1個空氣自動監測站;2013年年底前,市區之外的17個縣(市)區各建成1個空氣自動監測站,按新標準配齊6參數監測指標,與市環保局聯網并報送監測數據,構建全市域的空氣自動監測網絡,實時發布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數據。 2014年6月底前,循環化工園區建成環境空氣VOC(揮發性有機物)自動監測站。 49.完善環境空氣污染應急預案,及時采取應急措施。依托中國環境科學院等科研機構,2013年10月底前,編制完成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報環境保護部備案,并向社會公布。成立應急組織機構,明確職責分工,落實責任主體,規范預警預報及響應程序,按不同預警等級采取相應應急措施。將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納入政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環保、氣象等部門加強合作,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機制,做好重污染天氣過程的趨勢分析,根據重污染天氣的預警等級,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引導公眾做好防范,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 (九)精細化管理工程 50.創建重點大氣污染控制區。2013年年底前,市區及城郊接合部創建12個重點大氣污染控制區,每個控制區不低于10平方公里。2014年年底前,其他縣(市)區城區內各創建1個重點大氣污染控制區。以“粉塵治理全覆蓋、綠化硬化全覆蓋、排放治理全覆蓋、環境衛生無死角”為剛性目標,對重點大氣污染控制區實施綜合整治,區域內所有施工工地實現綠色施工;所有裸露地面、煤堆、灰堆、料堆實現軟硬覆蓋;所有分散燃煤鍋爐、窯爐、飲食爐灶全部拆除或改燒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所有道路、社區、企業、單位全天候保潔;所有學校操場全部綠化,開展樓頂沖洗、綠化和立體綠化試點工作。 51.實行環保網格化管理。2013年年底前,全市建成“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網格管理、職責明晰、責任到人”的環保網格化監管機制。落實屬地責任,強化各鄉鎮村、街道基層環保工作責任和工作力度,實現環保監管工作全覆蓋、無縫隙。 三、保障措施 52.切實加強領導,確保工作落實。成立石家莊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和指揮部,省委常委、市委書記孫瑞彬,市委副書記、市長王亮分別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和指揮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同志分別擔任領導小組副組長、指揮部副指揮長。領導小組和指揮部負責統籌研究制定產業結構調整、能源結構調整、淘汰落后產能、科技創新運用等重大政策措施。成立石家莊市大氣污染防治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大氣污染防治綜合指導、組織協調、督導檢查、績效考核的組織實施和工作落實。實行日監測、日分析、日報告、日例會、周調度、周點評、月總結制度。各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在市大氣辦指導下,開展相關工作。 市政府與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和相關市直部門簽訂目標責任書。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對行政區域內大氣污染防治負總責,根據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我市大氣污染防治的總體部署,制定本轄區內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具體實施細則,明確工作重點和年度控制指標,完善政策措施,并向社會公開。 53.明確職責分工,嚴格落實責任。市直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做好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實,完成市政府交辦的各項大氣污染防治任務。 54.嚴明主體責任,強化社會監督。排污企業要履行法人責任,按照環保規范要求,加強內部管理,增加資金投入,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和治理技術,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甚至“零排放”;企業法人要做出公開承諾,帶頭履行社會責任,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55.強化督導問責,嚴格考核獎懲。成立以市紀委、市委組織部牽頭,市人大、市政協相關部門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一報兩臺”和社會監督員參加的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督查組,明察暗訪、延伸督查和跟蹤問效。對非法、超標排污嚴重的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氣污染問題,實施掛牌督辦,限期整改。以降塵量、優良天數和主要大氣污染物濃度為考核指標,實施獎懲考核。落實屬地責任,督促各縣(市)區自覺加大資金投入,改善轄區空氣質量。 建立嚴格的考核獎懲辦法和實施細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每年年底進行年度工作考核,2015年年底組織開展中期考核評估,2017年年底實施終期考核。考核和評估結果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報告,向社會公布,并按有關規定,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對實施方案完成情況好、大氣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的予以表彰。對未通過年度考核的縣(市)區和部門,由相關市領導與組織、監察部門一起約談單位主要領導。對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未能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以及干預、偽造監測數據和沒有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依法依紀追究有關單位領導的責任。對不作為、慢作為的干部實行約談、調離、免職等問責處理,對實干苦干、成績突出的干部予以表彰和重用。對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務的縣(市)區及企業,依法實施建設項目環評、能評限批,取消相應榮譽稱號。 56.積極推進立法,嚴格執法監管。制定和完善有利于改善大氣環境的法律法規。制定《石家莊市大氣污染防治辦法》和《石家莊市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條例》,完成《石家莊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石家莊市禁止銷售和燃用含硫份超限煤炭及制品的規定》修訂工作,制定重點行業排放控制標準和技術政策、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加大對違法企業的處罰力度,大幅度增加環境違法成本,對惡意排污、造成重大污染危害的企業及其法人,制定從嚴制裁的條款。加強環境執法機構建設,成立市公安環保執法支隊和縣(市)、礦區公安環保執法大隊,核定編制,配足力量,全面加大環境執法力度。 啟動“智慧環保”建設,構建環境要素齊全、技術設備先進、基礎數據完備、應用系統互聯、信息共享利用的智能化生態環境執法監控平臺,提升綜合監管能力和水平。加大環境監測、信息、應急、監察、科研、宣教等能力建設力度,到2015年,全市環境監測、環境信息、環境監察執法、宣教能力達到標準化建設要求。 加強企業日常監管。市環保局建立大氣污染指標監控指揮中心,負責大氣污染防治監測設備運行、數據收集與分析、在線監控,通過數據分析,提出應對措施,指導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落實;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對重點企業實施24小時駐廠監管,全部實行在線監測,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嚴厲打擊偷排偷放行為,嚴肅查處環保設施運行率低或不運行的企業,查處違法惡意安裝設備后門、非法改動在線監測設施、煤炭硫份超標的企業,依法頂格處罰,在媒體公開曝光,并追究企業負責人的行政或法律責任。對偷排偷放、屢查屢犯的違法企業,要依法停產關閉。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7.完善經濟政策,加大支持力度。積極爭取上級資金、政策支持,切實用好國家和省財政支持資金和政策。深化節能環保投融資體制改革,積極拓寬投融資渠道,鼓勵發展民間資本和社會資金進入大氣污染防治領域,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運營主體企業化和運行管理市場化,全面推進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建立企業“領跑者”制度,鼓勵企業技術創新、升級改造,制定鼓勵發展新興產業和綠色產業的扶持政策,對能效、排污強度達到更高標準的先進企業給予經濟支持,全面落實“合同能源管理”的財稅優惠政策。嚴格執行煙氣脫硫、脫硝電價,現有火電機組采用新技術進行除塵設施改造,給予價格政策支持,實行階梯電價。適時提高排污費標準,將揮發性有機物納入排污費征收范圍,加大排污費征收力度,確保排污費收入專項用于污染治理。落實省政府關于鼓勵秸稈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加大對工業環保技改的貼息。協調推進屬地排污、屬地納稅體制。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大氣污染防治項目的信貸支持,探索排污權抵押融資模式,拓展節能環保設施融資、租賃業務。對涉及民生的“煤改氣”等工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對重點行業清潔生產示范工程給予引導性資金支持。制定淘汰落后產能財政補貼、企業搬遷補償方案。實行黑名單制,市環保局與金融、證券等單位密切協作,及時通報環境違法信息,防止惡意環境違法企業貸款和上市融資。完善大氣污染物排污許可制度,強化污染物總量控制。將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建設和運行、監管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58.加強技術支撐,實施科學管理。積極爭取國家和省大氣污染治理先進技術支持,繼續深入開展院市合作,與中國環境科學院建立戰略合作關系,深化與中國科學院、中國環境規劃院、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南開大學等科研機構和院校的技術合作,聘請專家、學者、教授成立石家莊市大氣污染防治專家咨詢委員會,由國內知名大氣污染防治專家擔任委員會主任,定期組織委員到我市進行培訓和講座。圍繞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工作需求,加強脫硫、脫硝和高效除塵、揮發性有機物控制、機動車排放凈化、環境監測等方面的技術研發,推進技術成果轉化應用。加強大氣污染治理先進技術、管理經驗等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開展人工控制霧霾天氣的試驗及研究,加快推進我市細顆粒物污染持續改善與管理技術研究。指導編制環境空氣質量達標規劃,開展大氣污染源解析及防治對策研究,為科學治理大氣污染提供科技支撐。 59.加強信息公開,接受公眾監督。市大氣辦協調環保、氣象、發改、工信、國土、建設、城管、交管等職能部門,構建環境信息聯合發布平臺,規范發布模式,定期發布氣象、空氣質量、落后產能淘汰、產業結構調整、能源結構調整、施工揚塵、道路揚塵、機動車管理等與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相關的重大信息,讓廣大人民群眾知曉大氣污染防治的措施、項目、過程、效果和問題。環保部門自2014年1月開始,每月公布各縣(市)區環境空氣質量情況,主動公開污染源監管信息,配合其他部門聯合公布企業環境行為信息;其他各部門按照大氣污染治理職責分工,做好相關信息的公開工作。 各縣(市)、礦區政府負責公布轄區環境空氣質量狀況、應急方案、新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企業污染物排放狀況、治理設施運行情況等環境信息,接受社會監督。涉及群眾利益的建設項目,要充分聽取公眾意見。 全市建立重污染行業企業環境信息強制公開制度。 60.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輿論氛圍。各新聞媒體廣泛開展宣傳活動,加大宣傳力度,通過開設專欄或開辦專題,積極開展以細顆粒物為重點的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對大氣污染治理攻堅行動的開展情況進行全方位的報道,及時宣傳先進典型,公開曝光落后單位和企業,并跟蹤報道整改進度。市委宣傳部組織相關單位,開展“隨手拍”等形式的有獎舉報活動,落實獎勵資金,鼓勵公眾監督企業偷排偷放、車輛“冒黑煙”、渣土車輛違規運輸、秸稈垃圾露天焚燒等環境違法行為。開展形式多樣的大氣環境治理公益活動,推廣普及大氣環保知識,倡導節約、綠色的生產方式、消費模式和生活習慣,樹立“同呼吸、共擔當”的行為準則,營造全民動員、全民支持大氣污染治理的濃厚輿論氛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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