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以來河北43人因環境犯罪被捕 排查2.2萬企業
從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今年4月份我省檢察機關開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以來,共批準逮捕污染環境刑事犯罪43人。 今年以來,省環保廳、省公安廳和省檢察院分別開展了嚴厲打擊環境污染犯罪的專項活動。 省環保廳組織開展了以查“非法排污、超標排污、惡意排污”為主要內容的“三查”行動,全省共出動環境執法人員5.5萬人次,排查企業2.2萬家,查處環境違法問題2493個,向相關部門移送125件。 省公安廳開展了打擊環境污染犯罪專項行動,要求各地主動摸排污染環境犯罪案件線索,凡達到刑事案件立案標準的,必須立案偵查,力爭盡快偵破,對已破案件要盡快移送起訴,還將打擊環境污染犯罪成效列入對各地公安機關的年度考核。今年5月22日,廊坊市霸州、永清“小電鍍”污染環境問題被新聞媒體曝光后,省公安廳迅速派員趕赴廊坊,指導當地公安機關及時固定證據,迅速抓捕犯罪嫌疑人。目前,霸州、永清兩地公安機關立案偵辦的62起污染環境案中,已有17起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充分發揮治安、刑偵、經偵、網安等部門的專業優勢,形成打擊污染環境犯罪的整體合力。截至8月底,全省公安機關共立污染環境類刑事案件185起,破案122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83人,刑事拘留124人,逮捕42人。 全省檢察機關開展了危害民生刑事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的刑事犯罪。活動開展以來,共監督行政執法機關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污染環境犯罪案件24件28人,監督公安機關立案13件15人。 強化環保部門與司法機關的有效配合,實現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序銜接。日前,省環保廳、省公安廳和省檢察院共同制定了《關于辦理環境污染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試行)》,提出充分發揮環保、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各自優勢,暢通部門信息溝通渠道,拓展案件線索來源,確保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統一,提高環保行政執法權威和對環境污染違法犯罪的打擊效能,形成環保執法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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