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暗排有害物等涉嫌環境犯罪最高可判三年
環保部門查案過程中,發現涉嫌環境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按規定,私設暗管或者利用滲井排放有害物質屬于“嚴重污染環境”,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昨日(9月29日)上午,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省環保廳、省公安廳、省檢察院相關負責人介紹了各自在打擊環境污染犯罪方面的工作。 暗排有毒物屬嚴重犯罪 省環保廳、省公安廳和省檢察院共同制定的《關于辦理環境污染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試行)》,已于9月20日開始執行?!兑幎ā穼f調三部門的工作作出規定。 省環保廳副廳長、新聞發言人楊智明介紹,《規定》的“附件”,對兩高司法解釋中四種罪名分類列表,對于行為涉嫌犯罪和處罰的標準一目了然。 四種罪名分別為走私廢物罪、環境污染罪、非法處置進口固體廢物罪和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具體分為69種犯罪行為。 其中,私設暗管或者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屬于“嚴重污染環境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治污半年批準逮捕43人 省公安廳副巡視員馮帆介紹,今年截至8月底,全省公安機關共立污染環境類刑事案件185起,破案122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83人,刑事拘留124人。 省檢察院副檢察長張峰介紹,今年4月以來,全省檢察機關開展了危害民生刑事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嚴打破壞生態環境的刑事案件。 活動開展以來,共批準逮捕污染環境刑事犯罪案件31件43人。查辦環境污染涉及的職務犯罪嫌疑人29人,其中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16人,瀆職侵權犯罪嫌疑人13人。 張峰介紹了一起典型案件:玉田縣環保局副局長趙某某對境內的部分企業的違法行為予以默認和收取排污費,嚴重污染了大氣環境。 6月29日,玉田縣檢察院對趙某某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并查明了其貪污企業排污費押金10萬元的行為。 7月11日,趙某某被唐山市檢察院批準逮捕,該案已經于9月17日向玉田縣法院提起公訴。 -文/記者楊利軍 |
關鍵詞:有害物,排污,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