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小微企業工傷保險不用一月一繳費 需實名制
三五人的小餐館,或者十余人的美容美發店,這樣的小微企業參加工傷保險,今后將更加便捷。 昨日(9月26日),河北省人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出臺《關于促進小微企業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簡稱“通知”)。“通知”將小微企業參保登記和繳費程序簡化了,登記繳費方式可按季、半年、年為期限實行躉(dǔn)交(一次性繳清)。“通知”規定,小微企業參加工傷保險,不得設置附加條件。 參加工傷保險需“實名制” 人員流動大,是不少小微企業不愿意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的重要原因。但員工一旦遭遇傷害,可能會拖垮一個家庭甚至一個企業。“通知”規定,這些企業仍需要按照“實名制”方式參保,也就是說需要將參保人員信息報社保經辦機構備案。 其中,小型建筑施工企業可按工程進度分階段確定參保的“實名制”人員。 小型礦山企業可按生產的不同季節,確定“實名制”參保人員。 小型服務業及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可按營業面積或營業額的一定比例,確定“實名制”參保人員。 當參保人員情況發生變更時,小微企業可將人員變更情況以電子郵件、傳真、網上申報、短信等方式報經辦機構備案。 參保登記和繳費程序簡化了 小微企業一般沒有專門的人力資源部門,也沒有時間月月跑社保機構繳納保險費。“通知”發布后,小微企業參保登記流程也更加簡單、登記繳費方式更靈活。 已辦理注冊登記的小微企業,可憑注冊登記的任一證明資料,如: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辦理工傷保險登記參保。 用人單位可按月,也可選擇按季、半年、年為期限實行躉交。 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也參照小微企業的政策。 具體經辦事宜,小微企業可詳詢當地社保經辦機構。 -文/記者李國靜 張明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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