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肇事逃逸致2人死亡 親友包庇均獲刑
河北省大城縣法院25日透露,該縣一男子交通肇事致2人死亡后棄車逃逸,其父親和姑父合計做假證企圖包庇劉甲。該院今日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劉甲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以包庇罪分別判處劉乙、曹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據大城法院介紹,2012年2月9日,劉甲駕駛小型轎車沿廊泊路由南向北行駛時,與公路西側路口駛出的徐某駕駛的電動三輪車相撞,致徐某當場死亡、電動三輪車乘車人李某(徐某之妻)經搶救無效死亡。在此事故中,劉甲負主要責任。 事故發生后,因害怕承擔法律責任,劉甲棄車逃逸,并將此事電話告知其父劉乙,劉乙又通知其姑父曹某一起趕至現場。在明知劉某犯罪后,二人經商議,向交警作虛假證明,謊稱曹某才是肇事者。案發后,劉某主動投案,如實供述案情,并向被害人作出賠償。 法院認為,劉甲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致2人死亡的重大事故,負此事故的主要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且屬肇事后逃逸。劉乙、曹某明知為甲已犯罪的情況為其作虛假證明,其行為均構成包庇罪。鑒于劉甲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系自首;且賠償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得到被害人的諒解,可對其從輕處罰。 據此,法院25日對該案依法作出判決,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劉甲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以包庇罪分別判處劉乙、曹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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