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委:機關領導基層調研每年不得少于30天
領導基層調研每年不少于30天 河北省委政法委近日印發《關于解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奢靡之風方面存在問題的若干規定》,明確要求著力解決“文山會海”問題,不制發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不制發沒有指導意義和操作性的文件,每年召開全省性會議不超過1次,全省性會議會期不超過1天;建立日常調研工作機制,機關領導要結合各自分管工作,每年到基層調研時間不少于30天。 規定提出,通過簡報、便函、傳真或電話、面商可以解決的,原則上不正式發文;要提高公文質量,不搞“穿靴戴帽”,嚴格控制篇幅;不開泛泛部署工作的會,一項工作不多次召開會議進行再部署,已經發文部署的一般不再召開會議部署,未經機關批準,機關領導不直接接受地方或部門邀請出席會議、授課等活動;各類專題會議不超過半天,電視電話會議不超過90分鐘,原則上每個大會發言時間不超過8分鐘;省委政法委出臺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政策措施,事先必須進行深入調查研究,不調研不上會、不通過不決策。 |
關鍵詞:領導,基層,調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