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一鄉政府頂風違建辦公樓 違規項目違規轉讓
已經轉租給私人公司的辦公大樓。 近日,記者接到爆料,稱在國家三令五申不準新建辦公大樓的情況下,河北滄州市孟村回族自治縣宋莊子鄉卻在違規建設新辦公大樓。 記者調查發現,該辦公大樓開工建設至今,尚未通過任何審批,也沒有相關的立項文件。此外,大樓所在位置的土地系集體所有的耕地。 宋莊子鄉黨委書記李國玉表示,鄉里想換辦公樓已經接近10年,這次違規建新大樓是因為以前的辦公樓條件實在太差,屬于危樓,而且國家也禁止翻新辦公樓,“但凡有一點辦法我們就不會違規。” 實際上,此前國務院只是再度叫停新建辦公樓,并未禁止維修,而整個宋莊子鄉新辦公樓的建設,從征地、資金安排到最后的停建、轉讓,每一步都存在違規之處。 沒審批就占耕地 宋莊子鄉位于孟村回族自治縣西部,經濟結構以農業為主,1996年由高河鄉與宋莊子鄉合并而成,下轄宋莊子村、許村、小高河村等16個行政村。 現在的鄉政府辦公樓位于宋莊子鄉宋莊子村,往南走大約1.5公里,就是正在建設中的“鄉政府”工地。工地位于許村的耕地上,周圍是成片的玉米地。立秋剛過,地里玉米長勢喜人。 工地主體是一棟四層高的辦公樓。大樓剛剛封頂,樓正門處的柱子已經刷上了白漆,但大樓的主體外部裝修還沒有進行。大樓的右側還有配套建筑在建,剛剛起了一層的磚墻,工地的其他地方則零散堆放著施工用的紅磚、沙石。 與一般工程項目不同的是,整個工地看不到任何關于項目施工內容的指示牌或者公告。 由于此前幾天陰雨,現場并未開工。看門的農民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項目屬于鄉政府,主體大樓是鄉政府的辦公樓,配套建筑可能是派出所的辦公樓,項目大約占地20畝。 據了解,建設辦公樓的土地原本是當地許村村民的耕地,為了建設辦公樓,許村村委會出面與6戶村民簽訂了征地協議,土地征收價格為每畝4.5萬元。 于中偵兄弟三家一共被征收了約10畝耕地。他的妻子告訴記者,他們家一開始不愿意“賣地”,因為覺得太便宜——“這是我們家的口糧地,而且家里還有地在高速公路要經過的地方,到時候因修高速公路得到的補償比這多怎么辦?” 經協商,許村村委會在合同上寫明,“如‘京濟’高速征地價格高于鄉政府征地價格,差額部分由鄉政府補齊,如低于鄉政府征地價格,按照本協議執行”。 許村征地的原因也在合同上有明確的標注——“為樹立良好對外形象,依托地理優勢擴大招商引資,更好地服務群眾,按上級規劃要求,甲方需征用乙方位于“李吉”公路以東的土地建宋莊子鄉政府辦公樓及附屬設施。” 2007年,國務院曾發布《關于進一步嚴格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嚴控辦公樓建設通知》”)規定,“黨政機關辦公樓建設必須符合土地利用和城市規劃要求,從嚴控制用地規模,嚴禁超標準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 宋莊子鄉黨委書記李國玉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這一塊土地是規劃的新增建設用地,可以征用。 記者在當地國土部門看到了《滄州市宋莊子鄉2010~2020年總體規劃用地布局規劃圖》,上面顯示該塊土地性質為“新增建設用地”。但當地工作人員表示,這只是大的規劃前提,有了這個前提才可以向上級部門報批項目建設,批準之后才會涉及下一步的工程規劃、土地轉讓等事宜。 此外,新增建設用地并不意味著就可以建辦公大樓,土地的具體用途也應符合相關的國家政策。而宋莊子鄉黨委書記李國玉也承認,辦公大樓的建設當初并未立項,也沒有取得相關部門的批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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