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
關于解除機動車限行措施的
通 告
唐政通字〔2019〕14號
根據唐山市氣象擴散條件,經專家會商,決定自2019年12月9日起,提前解除《唐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實行機動車限行的通告》(唐政通字〔2019〕13號)規定的工作日按2個車牌尾號一組輪換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即:路南區、路北區、高新技術開發區、豐南區、豐潤區、開平區、古冶區行政轄區范圍內所有道路,對非營運小(輕、微)型汽車(包括臨時車牌和外地車牌)不再限行。遇有重污染天氣時,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預案執行相應限行措施。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