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河北省生態環境廳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發布《關于解除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通知指出,經河北省生態環境應急與重污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河北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1月23日,地面受南風持續影響,小風、高濕、逆溫影響,擴散條件持續不利,污染物在河北中南部和東部地區累積,空氣質量仍維持重度污染;24日起,受較強東北冷空氣影響,擴散條件自北向南逐漸改善,污染過程基本結束。
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區域一城市(石家莊、保定、衡水、邢臺、邯鄲、定州、辛集、雄安新區)、區域二城市(唐山、廊坊、滄州、秦皇島)于11月24日12時解除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編輯高二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