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訊(田桂云)根據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啟動區域一區域二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和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冀氣領辦〔2019〕第229號)要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部分企業將采取停限產措施。企業停限產期間,各環節安全風險增加,為確保安全,現就停限產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提示如下:
一、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主要負責人要組織專家和技術骨干全面辨識停限產安全風險,科學制定停限產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按規定嚴密組織實施;
二、嚴格落實企業負責人和技術人員跟班帶班制度,對停限產情況進行全過程監督,及時掌握并處置異常情況;
三、停產時間較長的危化企業,要清空置換設備管道內的危險物料,將生產場所余留的危化品集中到庫房統一管理,做好庫(罐)區與生產裝置的安全隔斷,盡量降低儲量,定期實施維護保養和檢驗檢測;
四、冶金、建材企業要嚴格按照作業程序出空排凈物料,有序切斷各類能源介質,杜絕各類違章作業、冒險作業;
五、露天礦山要按照《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GB16423-2006)對采場進行處置,并停止爆破作業,運輸車輛停止運輸;
六、加強停限產期間安全教育培訓,強化安全操作規程、風險辨識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和應急救援技能等方面培訓考核,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能力水平。
各級監管部門要及時全面掌握企業停限產情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指導企業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重污染應急響應解除后,要嚴格落實復工復產安全驗收制度,嚴格執行驗收標準,認真履行驗收程序,壓實驗收責任,切實做到合格一個、復產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