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河北省生態環境廳了解到,今年河北省將對省級及以上工業園區空氣質量開展實時監控,建立排名通報機制;完善降塵監測和考評體系,實行月考核通報制度。
強化監測監控和科技支撐,今年河北省對鄉鎮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實施升級改造,增加二氧化氮、 PM10、一氧化碳、臭氧等監測因子,實現省、市、縣、鄉四級空氣質量監測國標六參數全覆蓋。
強化聯合執法和精準執法,河北省將統籌省、市、縣三級環境執法力量,常態化開展執法專項檢查。河北省公安廳、河北省檢察院、河北省法院、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繼續開展“利劍斬污”行動,持續保持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對應持排污許可證而未持證的排污企業一律予以停產,對不按照排污許可證要求排污的依法嚴格予以處罰。完善環境執法監管平臺建設,運用分表計電、遠程執法、視頻監測等手段,提升執法效能。
今年,各地將根據不同階段主控污染物和主控污染源,實施重點時段靶向治理和全時段不間斷管控。強化春季揚塵管控,4-6月開展揚塵專項整治和執法檢查,強化夏季臭氧及前體物排放管控;5-9月開展VOCs治理“回頭看”,加強工業企業脫硝設施運行監管,加大對柴油貨車尾氣排放的監測和處罰力度;強化秋冬季燃煤管控和重點行業錯峰生產,10-12月開展清潔取暖督查,嚴查嚴控散煤復燃,對傳輸通道城市高排放行業實施差別化錯峰生產,科學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強化考核獎懲和追責問責,河北省將完善環境空氣質量通報排名和獎懲問責辦法。加強對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大氣污染治理工作考核管理,對履行職責不力,空氣質量持續惡化,不能完成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和重點工作任務的,依法依規對有關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實施追責問責。對秋冬季空氣質量持續惡化、完不成目標任務,強化監督和執法檢查發現問題較多,以及問題整改不及時不到位的,按照量化問責有關規定,對相關市、縣(市、區)黨政主要領導和有關負責人嚴肅追責問責。(記者段麗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