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4月2日訊(記者 張藝萌)4月2日,記者從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獲悉,《河北省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污染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方案》及整改措施清單已正式公布。針對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歸納整理出的7個方面57個問題,整改措施清單逐項明確了責任單位、責任人、整改目標、整改時限,確定了282項整改措施,逐一拉條掛賬、督辦落實、辦結銷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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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實方案》明確要求,對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的7個方面57個問題,能夠立即整改見效的1個月內完成整改;2016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沒有完成和能夠盡快完成整改的,原則上3個月內完成整改;對需要一定時間的,半年內完成整改;對結構性、布局性污染問題,明確時間表、路線圖,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或取得突破性進展。到2020年,河北省設區城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較2017年下降15%以上,達到55微克/立方米;河北省地表水Ⅰ-Ⅲ類水體比例達到48.7%以上,劣Ⅴ類水體比例控制在25.7%以內;近岸海域水質優良(一、二類)比例達到87.5%,生態環保長效機制不斷健全,推動高質量發展邁出重要步伐。
《整改落實方案》明確了8個方面27項重點舉措。其中指出,要堅定不移調整產業結構和布局結構,從源頭上減少污染物排放。堅決完成去產能任務,2018-2020年,河北省壓減退出鋼鐵、煤炭、平板玻璃、水泥、焦炭、火電產能分別為4000萬噸左右、3000萬噸、2300萬重量箱、500萬噸、1000萬噸、150萬千瓦。
強力推進城市重污染企業搬遷,2020年底前,設區市主城區、縣城及周邊具備條件的鋼鐵企業基本完成退城搬遷,鼓勵焦化、鑄造、玻璃企業逐步退出城市主城區。
堅決調整能源結構,大幅降低燃煤污染。大力削減煤炭消費總量,2020年煤炭消費總量較2015年下降10%。積極有序推進清潔取暖,穩步推進“氣代煤”“電代煤”,2020年底前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平原地區散煤基本清零。四是加快調整交通結構,著力治理機動車污染。提高鐵路貨運能力和比例,完善碼頭設施和集疏港體系建設,提高多式聯運銜接水平。
精準實施揚塵整治,深度治理面源污染。加快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亂采濫挖的露天礦山,依法予以關閉。
加強水資源保護,推進水污染治理。抓好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深化地下水超采治理,推進地熱資源科學有序開發利用,全面落實河(湖)長制,加快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
加大執法監管力度,保持環境執法高壓態勢。全面徹底整改群眾信訪舉報問題,并對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嚴防問題反彈。
堅持標本兼治,建立健全生態環保體系。組織開展太行山—燕山生態環境普查整治、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整治、白洋淀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礦山生態修復、交通干道沿線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整治、海洋生態環境整治、城鎮污水和黑臭水體整治、重要河流湖庫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整治等8個專項行動,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
《整改落實方案》指出,堅持全程問效,實行企業法人、現場驗收人和縣政府、市政府、省牽頭部門主要負責同志五級簽字銷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