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發布《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同意河北雄安新區開展建筑師負責制試點的復函》,同意河北雄安新區開展建筑師負責制試點工作。建筑師負責制試點自2018年12月15日開始,期限3年。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同意河北雄安新區開展建筑師負責制試點的復函
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
《關于開展建筑師負責制試點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同意河北雄安新區開展建筑師負責制試點工作。請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要求,改革創新,充分發揮建筑師在民用建筑項目中的主導作用,提高建筑師的地位,保障建筑師合法權益,抓好試點項目落地,積極穩妥地推進建筑師負責制試點,提升雄安新區工程建設品質。建筑師負責制試點自2018年12月15日開始,期限3年,試點工作進展情況請及時報我部建筑市場監管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