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公眾積極參與雄安新區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及時發現和消除生態環境安全隱患,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保障環境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河北省環境保護公眾參與條例》和《河北省環保廳環境污染舉報獎勵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新區實際,雄安新區生態環境局制定了《河北雄安新區生態環境局環境污染舉報獎勵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并在中國雄安官網上進行了政務公開。
《實施細則》指出
舉報人可以通過“12369”、來信、電話、微博、微信、官網等方式舉報,也可以直接到新區生態環境局信訪舉報中心現場進行舉報。新區生態環境局信訪舉報中心設在新區生態環境局,地址為容城縣奧威路73號,具體負責舉報的受理、舉報內容的核查、獎勵申請的兌現,以及對舉報內容安排查處等事宜。
《實施細則》對舉報事實不清、舉報前違法行為已由相關部門立案查處、舉報的違法行為已于舉報前被相關部門處罰等5種不屬于舉報獎勵范圍的情形及符合獎勵的3大情形23個具體情形和相應獎勵金額進行了詳細說明和解釋。記者看到,舉報人所舉報的環境違法行為屬于舉報獎勵范圍的,可獲得500元—5000元不等的獎勵金。
舉報獎勵原則上限于實名舉報,匿名舉報人如有舉報獎勵訴求的,在提供能夠辨別其舉報身份信息和有效聯系方式后,應當給予獎勵。同一環境污染違法行為有多人舉報的,獎勵最先舉報人;聯合舉報的,獎金由舉報人自行協商分配。舉報環境污染案件被查處后,再次發現環境違法行為的,可以繼續舉報,再次獲得獎勵。
在舉報人所舉報的案件屬實且屬于舉報獎勵范圍的,雄安新區生態環境局信訪舉報中心將通過電話、郵箱、信函等方式通知舉報人領取舉報獎勵。舉報人無正當理由逾期未領取獎金的,視為放棄獎勵。
《實施細則》指出
新區生態環境局三縣分局可以根據《實施細則》的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關獎勵實施細則。《實施細則》還對“環境污染舉報獎勵部門不得泄露舉報人個人信息”進行了強調和規定。(中國雄安官網記者封俊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