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一則“京津冀及周邊最強停工令”的消息在網絡上熱傳。雖然最終被證實是謠言,但是,隨著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重點時期的臨近,人們對環保重拳是否影響正常生產生活,仍心存疑問。昨日,河北省環保廳就近期我省出臺并實施的《河北省嚴格禁止生態環境保護領域“一刀切”的指導意見》進行了解讀。
關于機動車限行:
除紅色預警期間原則上不得單雙號限行
采取機動車限行措施,應由各市人民政府(含定州、辛集、雄安新區管委會)結合區域環境管理或交通管控需求,統籌作出決定,并至少提前1天向社會公告,除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期間外,原則上不得采取單雙號限行措施;對重型柴油貨車要嚴格監管,科學設計運輸線路,加密加嚴管控措施,落實監測處罰機制,確保限行到位;對于使用清潔燃料減少能耗及尾氣排放、注重運輸車輛養護、合理布局運輸線路等實施綠色物流計劃的企業可視情況適當減少車輛限行頻次,體現獎優限劣,嚴禁機動車限行“一刀切”。
關于清潔取暖措施:
氣、電資源緊張時優先保障群眾溫暖過冬
堅持因地制宜,多措并舉,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力推電代煤,穩推氣代煤,積極推進風電、光伏發電、光熱能、地熱能等多種清潔能源供給取暖方式,在暫不具備清潔能源替代的山區,清潔能源替代沒有覆蓋的區域,氣源、電源沒有保障的地方,實施潔凈煤托底政策,嚴禁使用劣質散煤。對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在氣、電源不能充足保障的情況下,不搞“一刀切”,要把確保群眾取暖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在氣源、電源沒有充分保障到位的前提下,不得先行拆除群眾現有取暖設施,在氣、電資源緊張時,要合理調控,優先保障群眾溫暖過冬。
關于建筑施工工程:
污染防治措施到位秋冬季可以正常施工
對于依法依規取得施工許可的各類建筑工程項目(含取得施工許可的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在確保污染防治設施與揚塵管控措施到位的情況下,秋冬季可以正常施工。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在嚴格落實“六個百分之百”和“兩個全覆蓋”要求的情況下,優先保障國家和省重點項目、扶貧易地搬遷項目和當地政府確定的民生工程正常施工;市、縣重點項目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本區域環境管理需求和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制定具體管控措施,實現清單化管理;其他工程項目除土石方(含破拆、改造)工程停工外,室內地面鋪裝、內外墻體及內部裝修等工序,在嚴格落實環境保護措施的前提下,可不采取停工措施;為重點項目配套的砂石料場、商品砼企業,在嚴格落實環保措施要求、環保設施健全并穩定運行,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的情況下,可采取輪換生產等減排措施,確保國、省重點項目建設需要。
關于民生領域環境管理:
穩定達標排放的餐飲業等不許限制性停工停業
對于具有合法手續、完成揮發性有機物深度治理,實現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的餐飲、洗滌、修理等生活服務業,不允許采取限制性停工停業。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或污染防治設施不全、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的公共服務類企事業單位、面向大眾提供服務的商戶,要加強監督管理和指導服務,確需對相關行業進行提升整治的,要精準研判產污環節,針對各行業產、排污節點,結合各行業生產規律和居民生活習慣,科學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組織實施,整治前要提前向社會發布公告。對于環境污染突出、群眾反映強烈,嚴重影響群眾生產生活的,堅決依法予以查處,責令停止排污,絕不姑息遷就。
關于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
嚴禁擅自提高預警級別擴大預警范圍
要嚴格按照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啟動重污染天氣響應措施(除國家要求和重大活動保障任務需要外),提前1-2天發布預警信息,給足企業應急響應準備時間,嚴禁擅自提高預警級別,擴大預警范圍。重污染天氣期間,對能夠穩定達到國家或省規定的超低排放限值的工序和設備,達到“綠色”建材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目標的企業,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原則,采取適度應急減排措施,嚴禁“一刀切”。
關于錯峰生產:
對超低排放的“領跑者”企業不列入錯峰名單
對鋼鐵、焦化、鑄造、建材、碳素、化學原料藥(農藥)、有色、化工制造等高污染排放行業,符合現行產業政策,污染物能夠實現穩定達標排放且依法獲得排污許可證的,要按照排放績效評價,秋冬季采取差異化錯峰生產。鼓勵重點行業企業進行產業升級、技術升級、管理升級,打造生態環境保護“領跑者”企業。對實現超低排放、工藝技術先進、產品優質高端的“領跑者”企業,不列入錯峰生產名單;對其他不涉及煙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污染物和VOCs排放的企業(或工序、生產線),不列入錯峰生產名單,嚴禁“一刀切”式停限產。
關于“散亂污”企業整治:
有整改價值的企業先停后治嚴禁“以停代管”
對手續不全、嚴重污染環境、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沒有治理價值的企業,要堅決關停取締;對有整改價值的企業,要嚴格監督管理,本著先停后治的原則,限期整改達標,整改驗收后方可復產,以嚴格整治倒逼企業轉型升級。堅決禁止將不產生污染的企業列入“散亂污”,堅決反對“以停代治”“以停代管”等敷衍應對做法;不得對具有合法手續且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企業采取集中停產整治措施。
關于工業園區和特色產業:
實施“一廠一策”不得簡單擴大停產整治范圍
對各級政府正式批準設立的工業園區及其合法企業,不得簡單要求停工停產;對其中達不到環保要求的工業園區及企業,要實施“一園一策”“一廠一策”,并根據具體環境問題采取整改措施,不得不分青紅皂白一律采取停產整治方式。對具有傳統優勢且分布相對集中的地方特色產業,在邊督邊改過程中要妥善處理,分類施策;對群眾舉報的具體問題,要“一事一辦”,不得簡單擴大停產整治范圍。對以“園區”名義存在的工業大院、工業小區式“散亂污”企業集群,要加強監督管理,制訂標準規范,限期停產整治,對嚴重污染環境的企業,要堅決依法關停整治到位。
關于環境準入:
對符合相關要求的項目壓縮審批時間
對符合發展規劃和規劃環評相關要求的項目,簡化項目環評、排污許可等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間,強化指導服務,支持項目落地。對于不符合規劃、不符合產業政策,違反生態保護紅線,以及在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建設區域的項目,在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脆弱區域,堅持生態優先、嚴把審批關,守住法律底線、生態紅線,堅決禁止和杜絕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違法行為。
關于督察執法檢查:
嚴禁應付督察檢查集中停工停業停產
決不允許借中央、省級環保督察、專項督察、執法檢查等名義采取一律停工停業停產的敷衍整改、機械整改、表面整改做法,以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和群眾正常生活。嚴禁對督察交辦的問題,不調查、不研究、不治理,而采取“一停了之”“以停代治”“不聞不問”的“障眼法”或“常停久治”“久治不驗”等“拖延術”,嚴禁應付督察檢查搞“一刀切”,堅決避免集中停工停業停產等簡單粗暴行為。
我省正在制定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
《指導意見》明確,各級黨委、政府要對轄區內或分管行業領域內存在的“一刀切”問題進行全面排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對有關職能部門在貫徹落實防止“一刀切”方面工作部署不力、失職瀆職,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依法依規予以追責問責。同時,鼓勵人民群眾對身邊存在的“一刀切”問題進行監督。
省大氣辦要對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情況組織開展專項督察,對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各種形式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和不擔當、不作為行為予以公開曝光,依規依紀予以追責問責。
此外,省環保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指導意見》絕不意味著放松監管,更不能在監管上失之于寬、松、軟。生態環境部和我省正在制定《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據悉,今年秋冬季攻堅重點是:立足于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調整優化,以推進清潔取暖、公轉鐵、企業提標升級改造為重點,鞏固“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成果,狠抓柴油貨車、工業爐窯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專項整治,加強區域聯防聯控,實施秋冬季錯峰生產,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力爭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雙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