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石家莊二環內禁行外埠號牌機動車
從4月18日石家莊市交管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為緩解市區道路交通壓力,從5月1日起,石家莊市區將實行三大交通管理新措施。 早晚高峰時段,未辦理通行證的外埠號牌機動車禁入二環路(不含)以內道路 本著“讓路于上下班和接送孩子車輛”的原則,結合石家莊市區道路交通實際,自5月1日起,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7:30-8:30、17:30-19:00時段,二環路(不含)以內道路只允許冀A牌照的小型客車(九座以下)、班線客運車、出租車、公交車、通勤班車、救護車、消防車、搶險車以及執行任務的軍、警用車通行;禁止環衛清掃、園林施工、道路設施維護車輛及所有貨運車輛上路行駛。在限行時段內,接送殘疾人、老年人、危重病人等限行車輛,駕駛人可以提前或及時致電石家莊市交管局指揮中心尋求幫助。違反上述規定的,由交管部門按照“未取得通行證件在限制通行的區域或路段通行”進行處罰。 外埠號牌機動車實行通行證管理制度。辦理通行證必須符合石家莊市常住戶口且外埠號牌機動車屬本人名下等條件,憑行駛證及居住地居委會、辦事處介紹信到市交管局辦理通行證(有效期為半年);外地企事業單位工作用車臨時來石的,可憑單位介紹信、行駛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相關證明辦理臨時通行證(有效期1—7天)。本市常住戶口個人名下的外埠號牌機動車達到尾氣國Ⅴ排放標準的,可通過過戶手續辦理本市機動車號牌,屆時將給予優先辦理過戶。 城市快速路設最低限速措施 為有效解決城市快速路車輛低速行駛,人為制造擁堵的問題,從5月1日起,石家莊市將對城市快速路實行最低限速。具體規定如下:在城市快速路交通流量平穩,且前方未發生交通事故沒有出現交通擁堵的情況下,與前車相距超過50米時,二環路橋上主路全程最低車速為每小時50公里,其他快速路主路限制最低車速為每小時40公里。具體路段包括和平路高架橋上主路、槐安路橋上主路、體育大街跨線橋上主路、中華北大街高架橋上主路、二環路橋上主路全程。 對于部分車輛低速壓車行駛、人為制造交通擁堵的,由視頻巡控系統抓拍,錄入違法信息系統,并利用有線廣播系統對違法車輛語音提示,令其立即駛離城市快速路主路。 現場實錄并曝光交通違法和不文明交通行為 即日起至今年底,石家莊市交管局與省會文明辦等單位聯合組織開展對市區交通違法行為和不文明交通行為進行公開曝光活動。市交管局將隨機或有針對性地選擇交通路口,在路口的各個方向架設高清攝像機,在每天的早晚高峰和平峰交通違法行為突出時段,實地拍攝不文明交通行為和交通違法行為,重點是非機動車和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首個路口選在建設大街與裕華路交叉口,所拍攝的視頻資料,交管部門將選取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的行為在各大路口設置的LED顯示屏和媒體上公開曝光,并倡導市民對所曝光的交通違法行為人、車進行監督和舉報,該局核實后將及時通報違法行為人、車輛所在的單位、學校、居委會和省會文明辦。(記者馬朝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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