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小區車位普遍價過10萬 業主"傷不起"
核心提示隨著城市建設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小區出現地下停車位。記者走訪發現,地下車位在張家口市銷售遇冷,造成了地面“煮車粥”,地下卻有空難停的尷尬局面。張家口市地下停車位出售價格一般從9萬元到13萬元不等,每平方米價格甚至超過房價,而業主花大價錢買的車位卻還沒有產權,業主高呼“傷不起”,開發企業也滿腹委屈。針對這一現狀,記者走訪了物價局、住建局、開發企業、律師、業主等相關方,力求車位尋找破題之路。 車位昂貴業主望而止步 近日,市民呂女士打來電話反映,高新區名仕樂居小區附近的清水河南路成了停車場,一到晚上能停七八十輛車。記者走訪發現,該小區內不能進車,車輛需停入地下停車場,但租用車位價格一個月得300元,部分業主不能接受,所以選擇將車輛停到路邊。據了解,商品房的地下車庫、車位在張家口市租售遇冷已經成為普遍現象。一邊是路面無處停車,一邊是地下停車場冷冷清清。 3月3日晚8點,記者來到高新區名仕樂居小區,該小區緊鄰清水河南路,小區大門附近的空地已經停滿了車輛,而在清水河南路兩邊,車輛也排起了長龍,綿延數十米,而該路段并沒有劃定停車位。記者粗略數了一下,大概停放了近80輛車輛,從比亞迪到寶馬,簡直成了一個小型車展會。而與此相距不遠的紫玉山莊小區也有著類似的情況,四五十輛汽車圍繞小區大門周圍停放,甚至有車輛直接停在了路邊綠地里。 家住名仕樂居小區的李先生去年購入一輛科魯茲,雖然是新車,但買來后一直選擇在路邊停放。“說實話,誰不想停在車位里啊,路邊多不安全,但是一個月300塊錢的停車費,我覺得實在太貴。”李先生坦言。 廣立家園小區是封閉式小區,居民宋女士以350元每月的價格租用了一個地下停車位。“我們小區車位少,這都是好不容易租到的,主要是聽說以前停路邊的車曾經被砸過,為了安全起見大家才搶租。”宋女士說。而家住尚峰國際的劉先生原本打算購買一個地下停車位,但聽說需要13萬,立刻打起了退堂鼓。“13萬一個停車位,再加點錢都能付一套房子的首付了,何苦買那么一塊地方,除了停車什么也干不了。”劉先生的話道出了一部分業主的心聲。 隨后,記者又走訪了張垣新城、綠景逸苑、金鷹花園、西澤園等多個建有地下停車場的小區,發現小區停車難貴亂,地下停車位出售價格一般從9萬到13萬不等,出租價格也在每月300元左右。與之相比,地上停車位出租價格則在每月60至100多元,價格相差兩倍以上,一些業主認為地下車位收費太高,不愿到地下停車位停車,于是大量的私家車就停在了小區內外的馬路邊和人行道上。 車位價格普遍在10萬以上 高新區某樓盤項目負責人佟先生告訴記者,地下車庫的造價是很高的,涉及土方、通風、排水、承載、照明、消防等一系列因素,還要建造監控系統和出入感應卡設備等智能化管理設施,再加上一些輔助性的設施,地下車位每平方米的成本本來就比地上要高。“其實現在出售的地下車位都基本是成本價,開發商并不指望這個賺錢,早點賣出去還能盡快回籠資金,但是最關鍵的是要收回成本,而且現在的市場行情普遍都是這個價格,開發商降價出售的可能性不大。”同樣從事樓盤銷售工作的鄭女士說。 佟先生分析,在一些成熟小區,價格能達到13萬左右,但是高新區的新樓盤普遍在11萬左右,雖說現在全市的地下車位出售情況都很不理想,但降價的可能不大,地下車位是有限的。隨著小區的入住率提高,車位將會越來越搶手,有車位比較少的小區已經出現了業主高價購買車位的情況,例如廣立家園小區就有居民反映,業主間車位的買賣價格已經由13萬上漲到了16萬。 除了開發商根據市場定價,物價部門是否對地下車位費的收費標準有規定呢?記者就此聯系了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答復,物價局只能對小區內密閉、有專人看管的停車位進行租賃成本核定,并發放經營服務收費證,核定的成本價格包括水、電、人工、投資及建設成本等。同時,由于每個小區情況不同,實行一小區一審批,所以沒有統一的具體標準。另外,物價部門只能核定出租費用,不管出售費用。而據了解,到物價部門進行地下車位租賃價格審批的小區少之又少。 車位“暗戰”何時了 除了高價位,產權問題也是業主熱議的焦點話題。花十多萬買到的車位原來只有使用權,連日來,記者走訪多家樓盤銷售中心發現,他們只能和業主簽訂地下車位租賃協議。同時協議會特別標注:“車位沒有產權,但享有與房屋同等年限的使用權。”這也造成了業主不愿購買地下車庫的現狀。 高新區某小區業主梁先生說,他所居住的小區至少有80人都將車停在小區外,大家除了嫌地下車庫價格太貴外,更重要的原因是業主們認為小區和業主簽訂的地下車庫的銷售合同有問題。“我們小區地下車位合同上的使用年限居然是70年,還不是產權,而商業用建筑產權才50年,很多業主都怕上當,所以沒人買車位。” 停車位到底誰做主?據了解,我國目前還沒有形成一整套系統、完善、明確的城市地下空間權屬制度,導致社會上關于權屬的糾紛和爭議很多。張家口市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何女士認為,有的開發商模糊概念,通過“以租代售”將本屬于人防工程的車位“賣”給業主,有的簽約期限長達70年。實際上,沒有產權的“銷售”相當于租賃,《合同法》明確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所謂租期70年不受法律保護。 同時,有部分業主提出,地下停車庫是小區的配套設施,應歸全體業主共有,不能由開發商銷售或出租。“根據國家有關法規,開發商是否將地下車庫的建筑面積計算在公攤面積之內。如果地下車庫的面積包括在公攤面積之內的,則該地下車庫屬于公用部位,歸全體業主所有。”家住高新區的王先生說。對此,何律師介紹,地下停車場的建設成本有沒有進入業主分攤范疇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被業主所分攤,這是決定其產權歸屬的關鍵因素。 呼吁出臺法規明確車位產權歸屬 如何走出地下車位困局?記者調查走訪過程中了解到,很多業主和相關部門也有自己的看法。 “其實買個車位我還是可以接受的,從車輛保養方面來說,地下停車場很據優勢,冬天不會打不著火,又沒有風吹日曬的,而且很多大城市地下車位價格都炒得很高,但是錢要花得明白,我覺得這是最大的問題,希望有管部門能把這一塊監管起來,讓我們買的安心。至于價格現在是開發商說多少就是多少,物價部門是不是也應該有一定的監管,至少應該有個成本核算。”高新區鉆石花園業主王先生說。 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局物業科科長吳祥林認為,業主對地下車位的接受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從成本上來說,地下建筑的建筑面積是使用面積的兩倍,買一個10平方米的車位,加上公攤面積就變成了20平方米,包括后期配套設施等,成本很高,所以開發企業定價可以說并不算高。雖然面臨車位賣不出去的困境,但是,一旦將價就會造成經濟秩序混亂的局面,所以便宜出租出售的可能性不大。同時,小區實行地面不許進車,車輛全部停入地下車庫,這應該是未來小區發展的趨勢,便于小區管理,車輛也可以得到更好的保養,但受地區發展情況和收入水平的限制,居民對地下車位的接受程度仍舊有限,這是一個長期的過程,相信未來,購買地下車位的業主會越來越多。 何律師認為,到底哪些車位屬于住宅小區按規定應當配建的車位?哪些車位是開發商額外增設的停車位?如果是額外增設,但是成本又攤到房價里轉嫁給業主,這樣的停車位又該如何處理?實際區分依照什么標準,誰來裁定?這些都非常關鍵,直接涉及到車位的權屬和處置問題,涉及到相關方的利益。如果在立法中沒有對相關問題進行清晰細致的規定,到實踐中,各種糾紛必然層出不窮,“最關鍵的是用法律添補這一塊的空白。”何律師說。 他山之石:多地出臺辦法破題地下車位困局 據悉,為了破解地下車位困局,我國多個城市已經出臺相關規定,為地下車位辦理產權證。 2010年1月18日,居住在蘇州市加城國際小區的業主劉先生拿到了蘇州第一張地下車位產權證,這也是蘇州發出的首張地下停車位產權證。蘇州工業園區2009年10月份出臺了《蘇州工業園區地下車位登記辦法(試行)》,使得地下車位辦理產權證變得可行。據介紹,和普通商品住宅一樣,車位產權證明同樣有土地證和房產證,可以進行交易和投資。蘇州工業園區開始在蘇州地區率先試行地下車位登記發證。為此,蘇州工業園區已于去年10月出臺了《蘇州工業園區地下車位登記辦法(試行)》,《辦法》共十二條。 2013年,武漢市法制辦在官方網站上公布了《武漢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暫行規定》公開征集意見采納情況的說明,明確小區配套的單個地下車位可以辦理產權證。《規定》明確:“除開發建設項目建設規劃確定配套建設的地下停車位外,其他地下空間建筑物不得分割銷售。”這意味著,對于個人投資者來說,小區配套的單個地下車位可以辦理產權證。有了產權之后,業主不僅可以租賃,也可以轉手賣給他人。記者王映華 |
關鍵詞:小區車位,價過,10萬,傷不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