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將對不文明行為全面開罰 包括隨地吐痰
本月18日起施行,包括隨地吐痰、亂扔雜物等最低罰10元 隨地吐痰、隨手亂扔垃圾、任由寵物隨地便溺而不清理……昨日記者從保定市有關部門獲悉,從6月18日起,有這些不文明行為的保定市民,可能會被處以最少10元的罰款。 昨日,《保定市個人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制定出臺。該《暫行辦法》對影響城市容貌和環境衛生的17大類不文明行為,分別作出了詳細說明和處罰規定。其中,隨地吐痰、隨地便溺、亂扔雜物等最為常見的不文明行為,將被處以10元罰款;寵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場所產生糞便拒不清除的,將被處以50元罰款;居民將裝修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處以最高200元罰款;個人張貼、涂寫小廣告的,除責令清除外還將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而“城市牛皮癬”的組織者將被處以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在社區內飼養家畜、家禽拒不處理的,將強制沒收并處以每只20元罰款。此外,該《暫行辦法》還對露天燒烤、占道加工、亂擺攤設點、亂停車輛等常見的影響城市容貌行為,分別作出了處罰規定。 從6月18日起,保定市各區城管執法局將組織力量,對《暫行辦法》列出的17大類不文明行為實施行政處罰,使用省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罰沒票據,罰款上繳財政。對執法人員不依照法定程序進行行政執法,打罵、侮辱當事人,故意損壞、擅自處理或侵占當事人物品等行為的,主管人員和責任人員將被追究行政處分乃至追究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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