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1日至17日是第十個國家網絡安全宣傳周,主題是“網絡安全為人民,網絡安全靠人民”。當前,網絡空間已成為間諜竊密破壞活動的主渠道之一,網絡間諜行為具有“成本小,收益大”“無差別、全天候”等特點,對我國家安全造成嚴重隱患和現實危害。
那么,什么是“網絡間諜行為”?遇到“網絡間諜行為”該怎么辦?國家安全機關又會怎樣處置“網絡間諜行為”?
如果你也有這樣的疑問,新修訂的《反間諜法》為你解答——
什么是“網絡間諜行為”?
《反間諜法》第4條規定,網絡間諜行為是指“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或者境內外機構、組織、個人與其相勾結實施針對國家機關、涉密單位或者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等的網絡攻擊、侵入、干擾、控制、破壞等活動”。這一規定體現為“三個特定”:
特定主體——即行為與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相關;
特定對象——即針對我國家機關、涉密單位或者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等重點要害部位;
特定行為——即實施網絡攻擊、侵入、干擾、控制、破壞等活動。
發現“網絡間諜行為”怎么辦?
《反間諜法》第16條規定,“任何公民和組織發現間諜行為,應當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同時要求“國家安全機關應當將受理舉報的電話、信箱、網絡平臺等向社會公開,依法及時處理舉報信息,并為舉報人保密”。
公民和組織一旦發現網絡間諜行為,應當及時通過12339舉報電話、網絡舉報平臺(www.12339.gov.cn)、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舉報渠道等方式向國家安全機關進行舉報。
與此同時,為更好查處網絡間諜行為,《反間諜法》第41條規定,郵政、快遞等物流運營單位和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應當為國家安全機關依法調查間諜行為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國家安全機關如何處置“網絡間諜行為”?
按照《反間諜法》第36條,國家安全機關發現涉及間諜行為的網絡信息內容或者網絡攻擊等風險,應當按照以下流程處置:
一般情況下,依照《網絡安全法》規定的職責分工,及時通報有關部門,由其依法處置或者責令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及時采取修復漏洞、加固網絡防護、停止傳輸、消除程序和內容、暫停相關服務、下架相關應用、關閉相關網站等措施,保存相關記錄。
情況緊急時,如不立即采取措施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危害的,由國家安全機關責令有關單位修復漏洞、停止相關傳輸、暫停相關服務,并通報有關部門。
風險消除后,國家安全機關和有關部門應當及時作出恢復相關傳輸和服務的決定,依法保護有關企業、個人的合法權益。
經依法調查,“網絡間諜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國家安全機關依法給予警告、罰款、沒收、拘留等行政處罰,并可建議有關主管部門依法作出相應行政處理。
維護國家安全沒有“局外人”,每個人都應該參與其中,貢獻一份力量。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維護網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