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臺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指導意見
調整啟動加裝電梯業主參與表決和同意比例
日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我省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申請條件、資金來源、組織實施、政策措施進行了明確規定。原《關于我省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的指導意見》(冀建房市〔2019〕2號)同時廢止。
在申請條件方面,《指導意見》調整了啟動加裝電梯業主參與表決和同意比例,同時對占用小區公共設施的業主參與表決和同意比例也相應做了調整。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應由單元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加裝電梯擬占用業主專有部分的,還應征得該專有部分的業主同意。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擬占用小區公共道路等設施的,應由設施相關的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參與表決,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
在資金來源方面,《指導意見》明確了包括業主自籌、財政補貼、社會投資和捐贈三種資金來源,刪除了可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納入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并給予政策和財政支持的內容。有條件的市、縣(區)可對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項目及有加裝電梯需求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家庭和特困救助供養、城鄉低保等特殊困難家庭給予適當財政補貼。
在組織實施方面,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可以住宅小區、幢或單元為單位提出申請。以小區為單位申請加裝電梯的,申請人為該小區業主委員會;以幢或單元申請加裝電梯的,申請人為該幢或單元業主?!吨笇б庖姟穼扔凶≌友b電梯行政審批流程進行了優化簡化,將施工許可證辦理時限壓縮至1個工作日內,并要求各地公布施工許可證辦事指南及材料清單,方便群眾企業辦事;對于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或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的加裝電梯項目,可由業主決定不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在政策措施方面,既有住宅在原有小區用地范圍內加裝電梯的,在不增加與電梯無關的建筑功能和建筑面積情況下,不需辦理占用土地等相關手續,增加的面積不計入容積率,不再補繳地價款,也不需補繳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其他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后新增面積為加裝電梯協議范圍內全體業主共有,不予按房屋辦理不動產登記。(河北日報記者 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