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冀云客戶端特約評論員 徐西慶
今年3月15日是第40個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主題為“共促消費公平”。如果說消費是拉動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之一,那么推動消費公平,則是為這輛“馬車”提檔加速的關鍵一招。特別在疫情沖擊帶來的經濟壓力下,實現更加公平的消費關系,既是有效落實法律賦予消費者的權利,讓每一個人對美好生活的需求通過消費得到滿足的內在要求;又是釋放消費潛能、加快構建“雙循環”發展格局的必然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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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在前行,消費也在升級。從2002年“科學消費”,到2012年“消費與安全”,再到2022年“共促消費公平”,消費維權日的主題見證著消費質量的提升,也是對熱點消費問題的回應。一段時間以來,市場中的確存在一些損害消費公平的現象,比如有的商家在格式合同中搞“霸王條款”,有的經營者拒不提供服務,有的群體基本消費需求還得不到滿足……好的消費結構應該是公平的,“買的”與“賣的”雙贏,“老的”與“少的”同樂,不同職業、不同群體甚至不同時空的人都能在市場中擁有愉快的消費體驗。今年的消費維權主題確定為“共促消費公平”,正是為了重構消費秩序,讓消費者共享發展成果帶來的溫情。
根據中消協發布的消息,“共促消費公平”主要有四方面內涵,即嚴格落實法律規定,實現更有保障消費公平;積極引導“科技向善”,實現更深層次消費公平;強化特殊群體保護,實現更大范圍消費公平;踐行綠色低碳消費,實現更可持續消費公平。從這一目標設定中不難看到,促進消費公平一定是以共治實現“共享”的過程,這也意味著在市場“無形之手”之外,還需要更多的“手”緊緊握在一起,形成合力。
用好“法律之手”,讓消費公平更有力度。消費關乎每個人的切身利益,而要想擠壓出每一件消費品里的虛假水分,都離不開法治的撐腰——對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預收款后不按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等違法行為,必須拿出零容忍態度,以法治“重拳”出擊。當前,河北省正通過征集點評霸王條款、專業律師解答咨詢,以及在北國、信譽樓、國美電器、東明家具等17家重點企業成立消費維權服務站等措施,營造更加公平的消費環境。接下來,各相關部門如何持續以“法律之手”制止廠家“黑手”,如何嚴格認真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推動企業誠信依法經營,考驗智慧也考驗擔當。
用好“科技之手”,讓消費公平更有深度。科技作為撬動消費的利器,已經融入消費方方面面。但在降低成本、精準尋找消費者的同時,一些平臺和經營者也利用技術和信息優勢,變“算法”為“算計”,不當采集和使用消費者挑選、比價等信息,使消費者淪為被反復收割的“韭菜”。比如,同一段路程,打車軟件對兩部手機的報價不一樣;旅行app和網購平臺“看人下菜”數據“殺熟”……引領“科技向善”、防止“算法為惡”,讓科技回歸造福消費者的初衷,是共促消費公平的應有之義。我們樂于看到相關行業協會伸出援助之手,以公益訴訟等方式制止違法、挽回損失;也期待相關部門加大監管力度,健全投訴舉報機制,真正讓《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等新規“長牙、帶電”,防止商家用代碼和算法賺黑錢。
用好“道義之手”,讓消費公平更有廣度。共促消費公平,意味著不應該讓包括老年人、殘疾人在內的任何一部分特殊群體陷入“無物可買”或“無錢可買”的消費困境,而這也是“道義經濟學”的一貫要求。從經濟學上看,消費行為受多重因素影響,既連著收入又連著生產,推動消費公平的著力點也在于此。一方面,從收入端來看,要注重推進基礎性、兜底性民生保障供給,使特殊群體享有均等的機會和平等的身份參與消費活動。另一方面,從供給端來看,既要確保“供給足”,推動企業和科研機構應努力挖掘老年人、失聰失明等人群需求,加快研發個性化產品;又要實現“供給優”,比如聚焦未成年人消費加強食品生產監管,聚焦女性消費加強醫美等領域監管,特殊群體消費“特殊對待”。
用好“綠色之手”,讓消費公平更可持續。消費公平不僅僅是不同地域、不同群體之間的公平,還是一種代際公平,要求踐行綠色低碳消費觀,為子孫后代留下更多消費資源。促進綠色消費,既要全面促進食品、衣著、居住等重點領域消費的綠色轉型;又要強化科技和服務支撐,比如推廣應用先進綠色低碳技術,加快發展綠色物流配送。既要建立健全包括法律制度、標準認證體系等在內的制度保障體系;又要通過增強財政支持精準性、強化對違法違規等行為處罰約束等措施完善激勵約束政策。如此,才能真正以高質量供給引領和創造新需求,加快形成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
“共促消費公平”是久久為功的系統工程,但這一目標本身并不遙遠。相信隨著各界力量凝聚起來,以“公心”換消費者“安心”、以“匠心”換消費者“傾心”,必將實現更有保障、更具深度、更有廣度、更可持續的消費公平,進一步提高消費信心、激發經濟發展的磅礴動力,推動全社會朝著共同富裕目標大步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