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9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三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深刻認識新形勢下加強生物安全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貫徹落實生物安全法,統籌發展和安全,按照以人為本、風險預防、分類管理、協同配合的原則,加強國家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建設,提高國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切實筑牢國家生物安全屏障。
生物安全關乎人民生命健康,關乎國家長治久安,關乎中華民族永續發展,是國家總體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影響乃至重塑世界格局的重要力量。一個國家如果出現生物安全問題,將會嚴重影響到民眾健康、經濟運行、社會秩序、國家安全和政局穩定。在如今高流動性社會背景下,病原體跨物種感染、跨地域傳播,造成新發突發傳染病不斷出現。近十幾年來,全球先后遭遇2003年非典疫情、2008年登革熱疫情、2009年甲型H1N1流感疫情、2014年埃博拉出血熱疫情等,給世界各國民眾健康和經濟社會造成巨大損失。同時,外來物種入侵造成遺傳多樣性喪失、生態環境破壞等問題也不斷加劇。據統計,我國已發現660多種外來入侵物種,其中,71種對自然生態系統已造成或具有潛在威脅并被列入《中國外來入侵物種名單》,219種已入侵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這些事實一再證明,生物安全的籬笆不扎好,造成生物安全風險的“黑天鵝”就會以意想不到的方式突然襲來,嚴重威脅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加強生物安全建設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納入國家安全戰略,積極應對生物安全重大風險。特別是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過程中,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使全黨全國對生物安全的認識得到革命性提升。2020年2月1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上指出,“要從保護人民健康、保障國家安全、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系統規劃國家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建設,全面提高國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要盡快推動出臺生物安全法,加快構建國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制度保障體系”。2020年6月2日,總書記在專家學者座談會上進一步指出,“突發急性傳染病往往傳播范圍廣、傳播速度快、社會危害大,是重大的生物安全問題”,“生命安全和生物安全領域的重大科技成果是國之重器,一定要掌握在自己手中”。2020年9月8日,總書記在全國抗擊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會上再次強調,“要重視生物安全風險,提升國家生物安全防御能力”,“我們愿同各國一道推動形成更加包容的全球治理、更加有效的多邊機制、更加積極的區域合作,共同應對地區爭端和恐怖主義、氣候變化、網絡安全、生物安全等全球性問題,共同創造人類更加美好的未來”。
在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物安全重要論述的指導下,我國生物安全工作不斷向前邁進,生物安全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今年4月15日正式施行的生物安全法,確立了生物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制度、風險調查評估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等11項基本制度,構建起生物安全風險防控的“四梁八柱”。出臺國家生物安全政策和國家生物安全戰略,健全國家生物安全工作組織領導體制機制,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的頂層設計不斷完善。加強生物資源保護利用,積極籌備《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推動制定“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舉全黨全國全社會之力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戰爭。我國生物安全防范意識和防護能力不斷增強,維護生物安全基礎不斷鞏固。
雖然我們對生物安全的認識不斷加深,生物安全建設的各項政策措施不斷完善,但是必須清醒地認識到,當前傳統生物安全問題和新型生物安全風險相互疊加,境外生物威脅和內部生物風險交織并存,生物安全風險呈現出許多新特點,我國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還存在短板弱項。必須科學分析我國生物安全形勢,把握面臨的風險挑戰,進一步明確加強生物安全建設的思路和舉措。完善國家生物安全治理體系,加強戰略性、前瞻性研究謀劃,完善國家生物安全戰略。強化系統治理和全鏈條防控,堅持系統思維,科學施策,統籌謀劃,抓好全鏈條治理。盯牢抓緊生物安全重點風險領域,強化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加快推進生物科技創新和產業化應用,推進生物安全領域科技自立自強,打造國家生物安全戰略科技力量,健全生物安全科研攻關機制,嚴格生物技術研發應用監管,加強生物實驗室管理,嚴格科研項目倫理審查和科學家道德教育。積極參與全球生物安全治理,同國際社會攜手應對日益嚴峻的生物安全挑戰,加強生物安全政策制定、風險評估、應急響應、信息共享、能力建設等方面的雙多邊合作交流。
于安思危,于治憂亂。加強生物安全建設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各級黨委(黨組)和政府要切實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把生物安全建設重點任務抓實抓好抓出成效,提高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現代化水平,牢牢掌握國家生物安全主動權,切實筑牢國家生物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