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河北省省直機關
公開遴選工作開始啦!
計劃遴選省直機關公務員139名
報名時間:10月8日-10月14日
筆試時間: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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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遴選職位
公開遴選職位為省級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層次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詳見《2021年度河北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省公安廳遴選人民警察計劃和職位條件在河北公安信息網公布)。
2021年度河北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1.河北省市級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擔任正科級及以下領導職務和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
2.河北省市級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擔任正科級及以下領導職務和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相當職級層次的工作人員。
中央駐冀的市級及以下單位、省駐市的市級及以下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條件的也可報名。
(二)資格條件
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鄉鎮(街道)黨政機關,行政村(城市社區)以及企業、事業單位(不含市級及以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過。軍隊轉業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3.近3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除公開遴選職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報名人員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5年10月以后出生)。
5.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職條件和相關工作經歷,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所在機關層級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計算時間截至2021年10月(含10月),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為1年。現任職務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任職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遴選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具體為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的“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根據《公務員回避規定》,有上述所列親屬關系的,不得到其中一方擔任領導成員的機關工作。
三、報考程序
(一)職位查詢
報名人員可登錄河北省公務員考試專題網站(//www.hebgwyks.gov.cn)、河北黨建網(//www.hebdj.gov.cn)查詢遴選職位信息(《2021年河北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具體職位條件由遴選機關負責解釋;報考技術問題可撥打電話0311—87807959。
(二)網上報名
本次報名實行網上報名,采取個人意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21年10月8日9:00至10月14日12:00。
每名報名人員限報1個遴選職位。
報名步驟如下:
1.報名人員登錄河北省公務員考試專題網站,進行網上注冊報名。網上報名須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號碼申請“報名號”,獲取“報名號”和“初始密碼”后才能登錄報名系統,進行填表和提交審核,報名號是登錄報名系統的唯一標識,密碼可修改,二者均務必牢記并保管好。
2.報名人員同意《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審慎選擇報考職位。
3.報名人員上傳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照。
4.報名人員下載打印并填寫《2021年河北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以下簡稱《報名推薦表》),內容須與報名信息一致。
5.報名人員按干部管理權限,將《報名推薦表》報任免機關(單位)黨組(黨委)審核蓋章(任免機關為地方黨委的報同級黨委組織部門審核蓋章)。報名人員將審核蓋章后的《報名推薦表》掃描成一個PDF格式文件(內容及蓋章清晰,不大于2M),通過報名系統上傳。
6.“提交審核”后信息將被鎖定,在未反饋審核結果前不能修改。
報名人員須誠信報考,對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遴選任何環節發現考生報名信息與事實不符的,取消遴選資格。有弄虛作假者,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本次公開遴選不收取報名費。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15日9:00。一般情況下,報名人員“提交審核”后24小時內,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審核結果。“審核未通過”的,考生可根據提示的原因,修改填報信息或改報其他職位并重新提交審核;“審核通過”的,填報信息將不能再修改,系統提示“報名成功”。報名時間截止后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次提交報名申請或改報其他職位。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全過程。
(四)職位核減與取消
各遴選職位報名人數與遴選計劃人數的比例不低于5: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省公務員局批準,適當減少或取消該職位遴選計劃,并于10月16日9:00前在專題網站發布調整職位計劃的通知。已通過資格審查,但所報職位因報名人數未達到規定開考比例被取消的報考者,可于10月16日9:00-13:00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遴選機關10月16日15:00前完成資格審核。改報時間截止(16日13:00)后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次提交報名申請或改報其他職位。
(五)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于2021年10月17日9:00至10月30日17:00登錄河北省公務員考試專題網站填報《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完成填報《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的考生,才能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A4紙張,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沒有填報《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的,無法打印準考證,并視為自動放棄筆試資格。《筆試準考證》載明筆試的時間、地點和參加考試有關要求。筆試時,考生須持二代居民身份證、打印的《筆試準考證》和《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方能進入考場。
特別提示:
填報時間:10月17日9:00至10月30日17:00
打印時間:10月28日9:00至10月31日8:30
考生提交健康信息承諾書后本人旅居史、接觸史、相關癥狀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發生變化的,須及時更新上報。其中,10月17日9:00至10月30日17:00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發生變化的,須登錄系統進行更新填報;10月30日17:00后至筆試前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發生變化的,須將《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電子版發送至郵箱hbzzbgwyec@163.com。
考生對個人健康狀況填報實行承諾制,承諾填報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凡隱瞞、漏報、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記入公務員考試誠信檔案,并依規依紀依法處理。
考生務必牢記:報名時間、填報個人健康信息時間、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考試時間等重要信息,凡是在規定時間未完成相關操作的,視為自動放棄。同時,報名和考試期間務必保管好個人的證件和信息,因個人原因造成丟失、被他人盜用和信息被惡意篡改而影響報名和考試的,責任自負。
四、筆試
(一)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100分。
(二)時間地點。筆試時間為2021年10月31日(星期日)8:30—11:30,考試地點設在石家莊市區,具體考場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三)公布筆試成績。2021年11月6日前,在河北省公務員考試專題網站公布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進入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與遴選計劃人數的比例一般為3:1,對在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以該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個別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與遴選計劃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組織現有筆試合格人員進行面試。
五、面試
(一)資格復審。考生于11月5日前登陸遴選機關網站查看資格復審具體地點。11月8日前,遴選機關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報名推薦表、筆試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證明遴選職位要求條件的其他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或未按規定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按該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
(二)面試公告。各遴選機關面試原則上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詳見遴選機關網站面試公告。
(三)面試組織。面試工作由各遴選機關負責。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100分。各遴選機關可根據需要開展職位業務水平測試,職位業務水平測試設置情況詳見《職位表》,職位業務水平測試安排在面試前進行,滿分100分,占面試成績的30%。
(四)考試綜合成績計算。面試結束后,各遴選機關及時公布考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為: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六、體檢與考察
各遴選機關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遴選機關職位表中公布的差額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組織開展體檢和考察工作。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筆試成績高者、基層工作經歷長者、學歷高者的順序確定,都相同的一并進入體檢、考察,遴選機關根據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遴選人員。參加面試人數與遴選計劃人數的比例低于3:1的職位,報名人員面試成績達到遴選機關在面試公告中確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確定為體檢和考察對象。
(一)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一般在面試結束后3日內進行。
(二)考察。各遴選機關派出2名及以上人員組成的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遴選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強化專業素養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和廉政情況考察,堅決杜絕政治傾向有問題、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省直機關。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和“三齡兩歷一身份”等重要信息以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如違紀違規情況、誠信檔案記錄、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七、公示與辦理相關手續
各遴選機關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原則,集體討論、擇優確定擬任職人員,在遴選機關網站和擬任職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各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考生自愿放棄遴選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放棄資格的,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報考本次公開遴選職位的,可參考其原任職務職級,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任職。
對違反公開遴選紀律的報名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取消公開遴選資格、調離工作崗位或者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報名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具體處理,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特別提示:報名人員須嚴格履行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加強自身健康管理,依照《2021年度河北省公開遴選公務員筆試考生防疫與安全須知》參加考試。
2021年度河北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借主辦方名義舉辦針對此次考試的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根據疫情防控進展情況,確需調整公告中相關工作時間安排的,河北省公務員局將另行通知,并在河北省公務員考試專題網站發布公告,請予關注。
各遴選機關網站、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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