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應對疫情沖擊,最大限度減少疫情損失,幫助企業復工復產,近日,河北省財政廳制定了關于進一步落實好減稅降費惠企紓困政策統籌支持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措施,列出了6大類36項減稅降費政策清單。
6大類36項減稅降費政策清單分別為保市場主體政策7項、穩外貿擴內需政策3項、鼓勵公益捐贈政策2項、普惠性減稅政策3項、結構性減稅政策5項、其他惠企利民政策16項。
保市場主體政策包括,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戶普惠金融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半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延長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及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擴大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的行業范圍至全部制造業領域;自2019年5月1日起職工養老保險單位繳費率降至16%;調整繳費基數使用的平均工資口徑等。
穩外貿擴內需政策包括,自2020年3月20日起,將瓷制衛生器具等1084項產品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3%;將植物生長調節劑等380項產品出口退稅率提高至9%。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從事二手車經銷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由原按照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改為減按0.5%征收增值稅。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列入《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等。
鼓勵公益捐贈政策包括,公益性捐贈支出準予按規定扣除;單位或個體工商戶捐贈扶貧貨物暫免征增值稅等。
普惠性減稅政策包括,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提高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起征點,由月銷售額3萬元提高到10萬元;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放寬小型微利企業標準,加大企業所得稅優惠力度,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小規模納稅人地方“六稅兩費”等。
結構性減稅政策包括,降低部分行業增值稅稅率;將不動產分兩年抵扣改為一次性全額抵扣;國內旅客運輸服務納入進項稅額抵扣范圍等。
其他惠企利民政策包括,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城市公交站場、道路客運站場、城市軌道交通系統運營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對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包括自有和承租)專門用于經營農產品的房產、土地,暫免征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條件的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高校學生公寓免征房產稅,對與高校學生簽訂的學生公寓租賃合同免征印花稅。自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養老、托育、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業減免增值稅、所得稅、契稅等。(河北日報記者 貢憲云 通訊員 李同訓 何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