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
石家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最新通知!為減輕重污染天氣對公眾健康的影響,經有關部門研判批準,現向全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并定于2021年1月2日17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石家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于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部門:
根據市生態環境和市氣象部門聯合會商,預計2021年1月2日下午至4日,我市氣壓場弱,夜間到早晨有逆溫,擴散條件總體不利,污染物濃度波動上升。
為減輕重污染天氣對公眾健康的影響,經市生態環境和市氣象部門研判,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批準,現向全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并定于2021年1月2日17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石家莊市重污染天氣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021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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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眾防護措施
1、健康防護警示: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2、公眾應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要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3、市、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可采取彈性教學,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
(二)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1、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必須外出時,盡量徒步、騎自行車、電車或開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自覺停駛國四及以下燃油機動車。
2、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采用低消耗、低損耗的綠色辦公、綠色生活方式;辦公、裝修、加工過程要避免或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3、倡導企事業單位可根據重污染天氣實際情況、應急強制響應措施,采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三)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在保證公眾日常生活、區域交通運輸正常運轉、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防疫藥品器材器械生產、衛生防疫防護器具生產的前提條件下,應采取以下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1、工業企業管控措施。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按照《石家莊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9〕-130)要求,依據工業企業應急減排清單(除疫情防控相關企業外),嚴格落實各項應急減排措施。
2、移動源管控措施。市公安交管部門負責,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防疫物資運輸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城市主城區(三環路以內區域)、各縣(市、區)城區內每日24 小時禁止重型、中型貨車和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非法改裝的大(小)金剛和非法改裝的4.2 米高欄貨車通行。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禁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礦山、洗煤廠、機場、燃煤電廠、鋼廠、水泥企業、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 輛)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
3、面源管控措施。市住建部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加強對建筑施工單位的揚塵控制,增加工地灑水抑塵頻次。除應急搶險外,施工工地應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噴漆)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電氣焊、各種切割等。市城管部門、市交通運輸部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城市主城區、各縣(市、區)城區及周邊區域主要干道增加機掃、吸掃等清潔頻次,但應避開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應根據濕度變化情況適當調整機掃和灑水頻次。市城管部門、市公安交管部門牽頭,市住建部門、市交通運輸部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已取得相關部門審批證件的除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市生態環境部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礦山、砂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市水利部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關停滹沱河、磁河(木刀溝)、沙河區域內所有采砂場。
4、其他措施
各地、各單位要組織力量,強化監管執法,確保各項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位。應急響應期間,各地要嚴格按照應急減排清單,分類施策、分級管控,績效分級為A 級和引領性的企業,可自主采取應急減排措施;納入生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的企業和項目,應充分保障正常生產,在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有效運行、嚴格落實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下,不限產、不停產、少檢查、少打擾,鼓勵企業自主減排,堅決防止“一刀切”。市生態環境部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城市主城區、縣(市、區)禁止焚燒垃圾、秸稈。市城管部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城市主城區、縣(市、區)城區禁止露天燒烤。市公安部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城市主城區、縣(市、區)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市氣象部門負責,具備人工增雨(雪)的氣象條件時,及時實施人工增雨(雪)作業。
唐山
最新通知!為有效應對此輪污染過程,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程度,唐山市重污染天氣應對指揮部決定,自2021年1月2日20時全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關于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和省、市氣象部門預測,自1月2日21時起,我市氣溫將持續升高,濕度增大,受持續東風、東北風影響,擴散條件差,全市將出現中至重度污染過程,達到橙色預警水平。為有效應對此輪污染過程,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程度,市重污染天氣應對指揮部決定,自2021年1月2日20時全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實應急響應減排措施
(一)工業源減排措施。
嚴格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工業源污染物減排清單》中“橙色預警減排措施”和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大氣污染防治加嚴管控措施》(唐政辦字〔2020〕120號)執行,如與本響應減排措施減排程度不同的,按最嚴減排措施執行。
(二)移動源限行措施。
1.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2.市中心城區環城路以內以及各縣(市)區城區,禁止大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上路行駛。
3.礦山、洗煤廠、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險化學品車輛等除外)。
4.工業企業移動源限行措施執行《關于印送〈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的函》(環辦大氣函〔2020〕340號)相關條款。
5. 市大氣辦1月2日印發的《緊急通知》(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大氣污染防治加嚴管控措施》)與本響應減排措施減排程度不同的,按最嚴減排措施執行。
(三)面源控制措施。
1.完成“雙代”的區域嚴禁銷售、使用各類民用燃煤。
2.礦山、沙石料廠、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停止上路。
3.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機掃、吸掃等清潔頻次;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應增加機掃頻次。
4.市大氣辦1月2日印發的《緊急通知》(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大氣污染防治加嚴管控措施》)與本響應減排措施減排程度不同的,按最嚴減排措施執行。
二、工作要求
1.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要嚴格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及本通知要求執行,充分應用企業在線、視頻監控、門禁系統和無人機等手段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各項管控要求落實到位。
2.對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資的生產企業要開辟綠色通道,全力保障生產和運輸;績效評價為A 級或引領性企業,以及納入省級重點項目的企業不限產,鼓勵企業自主減排,堅決防止“一刀切”。
3.市直有關部門要組成督查組對全市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全面督查,對發現問題立即督辦整改。各級各部門對不按要求落實應急響應措施的行為要按照《唐山市大氣污染防治若干規定》依法查處,嚴格按照“拘留、查封扣押、行政罰款、公開曝光、暫扣排污證、減分降級”六項綜合懲罰性措施落實到位。
4.各新聞媒體要通過電臺廣播、電視新聞、電視滾動字幕和互聯網等方式,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積極宣傳公眾防護措施和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倡導全社會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日
來源|生態石家莊 唐山勞動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