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近日,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四部門印發通知,鼓勵承擔省級以上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的單位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通知要求,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企業、社會組織等承擔省級以上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的單位,在所承擔的各類省級以上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中,要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參與科研相關工作,拓寬大學生就業渠道。同時,要創新工作機制,加強統籌,主動作為積極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各級各類科研創新平臺和團隊(課題組)應結合承擔項目和經費等情況設置,經費較少的課題組應聯合設置,國家、省人才計劃入選的科技人才、創新團隊和創新人才培養示范基地應按需設置。此外,通知還在建立完善項目承擔單位科研助理隊伍建設的長效機制、加強全省科研助理工作的統籌推進等方面提出具體舉措。
通知特別強調,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指導服務,定期掌握本地、本部門、本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有關情況,動態梳理統計所屬科研單位招聘落實具體明細,建立備查臺賬,確保落實到崗、落實到人,及時協調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堅決杜絕虛假招聘,將崗位開發工作做深做實做細。(記者 王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