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訊(記者 武新杰)業主未交物業費,物業公司能否采取限繳水電費等方式催繳?近日,網友王女士在長城新媒體《問政河北》平臺反映,因對社區的物業公司服務質量不滿意,半年多沒交物業費,令她沒想到的是,物業公司因此限制她每次只能繳納10元水電費。
近年來,物業公司將水電費與物業費捆綁收取的現象時有發生,對業主生活帶來不便的同時也激化了雙方的矛盾。物業公司能不能與水電費捆綁收取?居民和物業公司又該如何維護各自的合法權益?長城新媒體《問政河北》平臺邀請到河北政法職業學院副教授、河北濟民律師事務所王彥律師給出相關法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