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扶貧開發和脫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前印發通知,下達各地2020年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368848萬元。通知指出,按照財政部有關要求,首先按照因素法將2020年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進行了測算分配,加大對深度貧困地區、掛牌督戰縣村、革命老區縣和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的支持力度;再參照國家做法,將2020年財政專項扶貧考核獎勵資金對省成效考核“好”的貧困縣和資金績效評價“好”“較好”的貧困縣進行定量分配。
省扶貧開發和脫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各地要提高資金使用精準度,要嚴格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和管理,進一步改進和完善資金使用方式,強化扶貧產業項目精準帶貧減貧機制和風險防控措施,明確收益分配,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激發貧困群眾內生動力,堅決糾正發錢發物“一發了之”“一股了之”等問題。
脫貧攻堅成效獎勵資金和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評價獎勵資金屬于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各地要嚴格按照《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要求,圍繞培育和壯大貧困地區特色產業、改善小型公益性生產生活設施條件、增強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和抵御風險能力等方面,因戶施策、因地制宜確定使用范圍。不得用于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信設備、各種獎金補助、彌補企業虧損、修建樓堂館所及貧困農場林場棚戶改造以外的職工住宅、彌補預算支出缺口和償還債務、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扶貧、其他與脫貧攻堅無關的支出等九項負面清單。
加強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各縣要圍繞“十三五”發展規劃、行業部門規劃和扶貧規劃,精準項目謀劃,強化群眾參與,加強項目論證和儲備,完善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加快項目實施和驗收,及時撥付資金,盤活清理結轉結余資金,解決資金等項目造成的資金閑置問題。
強化資金監管。各地要認真落實《國務院扶貧辦 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河北省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實施辦法》要求,嚴格執行公告公示制度,確保中央、省、市、縣等各級扶貧資金分配結果一律公開,鄉村兩級扶貧項目安排和資金使用結果及績效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建立健全扶貧資金常態化監管機制,加強事前事中監督。全面實施扶貧資金績效管理落實各級資金監管責任,及時整改各有關監督部門發現的扶貧領域違紀違規問題。發揮駐村工作隊和第一書記的第一線監督作用,引導貧困群眾參與項目決策、實施、管理和監督全過程。
加大懲治力度。河北省對資金管理使用中出現的套取、騙取與截留、擠占、挪用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或冒領、私分貧困戶補貼問題等突出問題“零容忍”,堅決追責問責,違反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河北日報記者潘文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