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訊(郭冬梅)現在,正是春光無限好的時刻。戶外已一片山花爛漫。然而,有些花雖美,卻美中藏毒——比如罌粟。
日前,臨西縣公安局出臺相關獎勵措施,對舉報正在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視情獎勵200元至10000元。經舉報人提供線索,公安機關抓獲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嫌疑人的,每抓獲1人獎勵2000元。
警方提示:
罌粟,一株都不能種,當菜吃也不行!路遇罌粟或者發現有人種植罌粟請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舉報,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后,給予獎勵,而且公安機關會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
《河北省禁毒條例》經河北省人大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禁止非法種植罌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煉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買賣、運輸、郵寄、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定期組織公安機關和農業農村、林業和草原、自然資源等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巡查,發現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應當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鏟除。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發現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應當及時予以制止、鏟除,并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對于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以及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刑法與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嚴懲,對構成犯罪的,最高處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沒收非法所得,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