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城網訊(記者 信賀寧)3月6日,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與河北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聯合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妥善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實際情況,組織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抓緊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向社會公布。
根據通知,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受疫情影響的職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已報送的予以調整。對支付房租壓力較大的職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額度、靈活安排提取時間。
具體到河北,三部門要求企業在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出緩繳及補繳住房公積金方案,緩繳期滿后及時補繳住房公積金。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及時調整業務系統,壓減審批要件,縮短辦理流程,加強與受托銀行的協調配合,暢通線上線下業務辦理渠道,通過網上辦、預約辦、快速辦等多種服務方式,保證政策落實和各項業務順利辦理。同時,各市要及時跟蹤評估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運行情況和實施效應,并做好階段性支持政策期滿后與既有政策銜接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