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人員到定點醫藥機構檢查藥品價格和供應情況。 河北省醫保局 供圖
長城網訊(記者 信賀寧)河北省醫療保障局1月31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醫保管理服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為盡量減少人員接觸和聚集,防止疫情防控期間群眾反復就醫導致感染風險,使醫療機構能夠集中力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對于參保人在疫情前或疫情期間因急診等特殊情況發生的醫療費用,需在疫情期間到經辦機構窗口辦理報銷的,可以在疫情過后半年內辦理,不受原規定時間限制。
通知要求,全省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督促各定點醫藥機構認真落實好門診慢性病(特殊疾病)長處方相關政策,在保證醫療安全、規范患者用藥的基礎上,門診慢性病(特殊疾病)參保患者每次門診攜藥量可達到2個月(藥品最小包裝超過規定天數的除外),在疫情防控期間,最長可放寬到3個月。
充分發揮“互聯網+醫保”作用,備案“不受限”。積極倡導異地就醫患者進行網上備案,通過關注“河北省醫療保障局”微信公眾號,登錄“河北省異地就醫備案平臺”,自助進行異地就醫備案操作。對于無法完成網上備案的,視同備案,疫情過后實行現金報銷。
優化辦理流程,推行“網上辦”。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圍繞盡量減少參保人現場跑辦為目標,對窗口經辦服務進行全面梳理和優化,努力實現經辦服務“零跑腿、不見面”,確需現場跑辦的要完善防控措施,并確保一次辦結。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可以通過“河北稅務”微信公眾號、微信、支付寶、經辦銀行的網上銀行或手機APP等渠道申報繳費。定點醫藥機構新增或變更“非發熱科室”現場考察,實行先予以開通,疫情過后驗收。各地要開通網上受理、電話咨詢、郵寄等“非接觸式”綠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