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石家莊、廊坊、保定、唐山、滄州、衡水、邢臺、邯鄲、定州、辛集等地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目前,石家莊、秦皇島、唐山、廊坊、保定、滄州、邢臺、邯鄲、定州、辛集等地實施工作日2個尾號限行的措施。此外,秦皇島、保定、唐山、滄州、衡水、邢臺、邯鄲、定州、辛集等地對大型貨車、柴油貨運車輛等實行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
石家莊
石家莊市決定10月16日18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具體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溫馨提醒廣大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減少開窗通風時間;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倡導公眾綠色生活、低碳出行,提倡徒步或騎車外出。
期間,市主城區將執行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限行措施。即:對非營運載客汽車及輕型、微型載貨汽車(含外埠號牌車輛和臨時號牌車輛)采取2個車牌尾號一組輪換限行的方式,尾號是英文字母或漢字的以最后一個數字為準,每日7:00至20:00限制20%的機動車通行,限行車輛尾號與北京市保持一致,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公共汽車、出租車、長途客運車(含旅游客車)、殘疾人專用車、經公安交管部門核定的學校校車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班車通行證》的通勤班車;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軍車、車身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執法任務的行政執法車;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以及殯葬專用車輛、郵政專用車輛、專用清障車、持公安交管部門核發《搶修通行證》的搶險車;懸掛合法號牌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經批準的其他應急車輛等不限行。
唐山
唐山市決定自10月15日20時起,全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根據會商結果另行通知。其中,移動源限行措施包括:
1、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
2、市中心城區環城路以內以及各縣(市)區城區,每天7時至20時禁止大型貨車(含持有通行證)、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通行,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上路行駛。
3、礦山、洗煤廠、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
4、工業企業移動源限行措施執行《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環辦大氣函〔2019〕648號)文件相關條款。
5、周一至周五7時至20時,采取2個車牌尾號一組輪換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非營運?。ㄝp、微)型汽車(含本地臨時車牌,不含外地車牌)通行,限行分組與北京市保持一致,尾號是字母的以最后一個數字為準,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運力。
對大型貨車(含持有通行證)、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和建筑垃圾(渣土、沙石)運輸車的限行范圍包括唐豐路(原唐安路)和南湖大道(唐豐路(原唐安路)至唐柏路),不包括環城路的其他路段。各縣(市)區城區限行范圍由縣(市)區政府確定并公布。
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許在禁止通行范圍內道路行駛: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和軍車;持有市區貨車通行證的郵政專用車(含特快專遞車)、燃油(氣)運輸車和鮮活產品運輸車(即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包括新鮮蔬菜、水果,鮮活水產品,活的畜禽,新鮮的肉、蛋、奶等);車身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執法任務的行政執法車;作業期間的保險查勘車、殯儀館殯葬車、專用清障車、灑水車、掃路車、護欄清洗車、吸污車、垃圾清運車、融雪劑播撒車、鏟雪車;懸掛合法號牌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由市殘疾人聯合會審核的下肢殘疾人駕駛的本人或配偶的小型汽車。
廊坊
從10月16日18時起,廊坊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并啟動Ⅱ級應急響應,10月20日8時自動解除。提醒兒童、老年人等易感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建議市民在早晚出行高峰期盡量乘坐公交或綠色出行,緩解城市交通壓力,減少尾氣排放。
保定
保定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通知,決定10月16日18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措施,解除時間另行通知。其中,移動源管控措施包括:
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城市主城區、縣(市、區)城區對機動車采取2個車牌尾號一組輪換限行的方式,限行尾號與北京保持一致,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礦山、洗煤廠、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應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
滄州
滄州市于10月16日18時至19日24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根據會商研判結果,如需延長另行通知。其中,強制性減排措施包括:
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工業企業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奋囕v等除外),有特殊要求的嚴格按照減排清單車輛管控要求落實;
原則上,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中心城區、縣(市、區)城區內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
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類)、料場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奋囕v等除外);
本市及外埠牌照中型重型載貨汽車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實施繞行措施,不得進入中心城區的高速合圍區(保證安全生產運行,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承擔急救、搶險等任務,掛新能源牌照及本市未更換新能源牌照的新能源汽車除外)。
衡水
衡水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定于2019年10月17日0時至10月20日0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移動源污染減排措施包括:
市主城區、縣(市、區)城區內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營運小型貨車(藍牌)要遵守交管部門貨車限行規定,辦理市區通行證,按照規定時間路線行駛;以柴油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機械停止使用,禁止2005年12月31日之前注冊的燃油機動車上路行駛。禁止國Ⅰ、國Ⅱ排放標準的機動車進入市主城區外環線(含)以內。
按照生態環境部《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要求工業企業、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應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奋囕v等除外);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
以下車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軍隊、警務、消防、急救、搶險、郵政(快遞)、保險勘驗救援、環衛作業車輛、市政設施維護、民生保障、環境執法、城管執法、住建執法、交通執法、公交、無線電監測車輛、運鈔車、客運、出租、燃氣車輛及新能源汽車(純電動車輛、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經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定并有明顯標識的單位通勤車(班車,核載9人以上<含9人>中型、大型客車);經市商務行政部門認定、具有統一標識的鮮活農產品運送車輛。
邢臺
邢臺市自2019年10月16日12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按照《邢臺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實施Ⅱ級應急響應措施。其中,移動源管控措施包括:
按照橙色預警要求,在市主城區繼續對機動車實行2個車牌尾號一組輪換限行措施,具體按照市大氣辦《關于市主城區實行機動車常態化限行的通知》執行。加大公共交通運力。市主城區、縣(市、區)城區內全天禁止核定載重量為2噸(含)以上的貨車(辦理通行證的除外)、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礦山、洗煤廠、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應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
邯鄲
邯鄲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決定自10月16日12時起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具體要求包括:
根據實際生產情況,最大限度減少運力。禁止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除城市運行(含電力企業生產用煤、粉煤灰渣運輸,企業環保設施正常運行所需石膏、尿素、石灰石、酸堿及保證安全生產運行物資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運輸)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市主城區、縣(市、區)建成區內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全市加油站(不含柴油加油站)每天8:00-20:00禁止裝卸油作業。
定州
定州市于10月16日18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強制性減排措施包括:
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禁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除軍隊、警務、執法、消防、急救、搶險、郵政(快遞)、保險勘驗救援、民生保障、環衛作業、市政設施維護、公交、客運、出租、殯葬車、清潔能源汽車、殘疾人專用車及其它特定車輛外,市主城區對機動車實行2個車牌尾號一組(機動車尾號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數字為準)輪換限行措施,限行規則與北京保持一致(周一至周五每日限行兩個尾號,周一限行3和8、周二限行4和9、周三限行5和0、周四限行1和6、周五限行2和7)。限行區域為新107國道以西(定州大酒店以西);新107國道南環路以北;新107國道與清風北街交叉口以南;京廣鐵路以東(不含以上道路)的市區道路,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外地牌照車輛與本地車輛同樣受限行限制。加大公共交通運輸力度。城區內全天禁止核定載重量為2噸(含)以上的貨車(辦理通行證的除外)、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應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
辛集
辛集市于10月17日零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橙色)應急響應,20日早8時解除,如需延長另行通知。要求嚴格落實移動源管控措施:
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內應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城市主城區內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的單位應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
秦皇島
按照秦皇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近期空氣污染過程應對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政府決定自10月16日零時起至20日23時(根據實時氣象實時調整)采取應急管控措施,在常態機動車尾號限行的基礎上,城市區道路全天禁止中型以上載貨汽車(黃牌)、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三輪汽車通行,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行區域
海港區和開發區:興凱湖路(不含)以東、102國道(不含)以南、東港路(不含)以西區域內的道路,途徑西環路的車輛請繞行興凱湖路(102國道—興凱湖立交橋)。
北戴河區:海北路(含)以東、山東堡路(含)以西、河北大街西段(含)—駝峰路(不含)以南區域內的所有道路。
山海關區:石河東路(含)以東、102國道(不含)以南、關城東路(不含)與上海道(不含)以西區域內所有道路。
北戴河新區:戴河大街—新沿海路(至翡翠島路口,不含)以南區域所有道路。
二、車輛類型與限行時間
在執行原常態尾號限行措施的基礎上,全天禁止中型以上(黃牌)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輛、混凝土罐車、砂石等散裝貨物運輸車輛、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專項作業車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三輪汽車在上述限行區域內道路行駛。行經西環路—和平大街—友誼路中型以上(黃牌)集港車輛請繞行102國道—東港路進港。
持有綠色通行證車輛及水、暖、電、氣、通訊、郵政、環衛、園林等市政搶修、作業車輛及道路清障、救援車輛等城市運行保障車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市內各加油站、加氣站運輸燃油、燃氣車輛按照通行證指定的時間、路線行駛。
三、法律責任
請各有關單位、駕駛人及廣大市民嚴格遵守本通告規定。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根據《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七十九條第二項之規定,按照“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通行證件在限制通行的區域或者路段通行的”,處以100元罰款(不記分)。每隔4小時抓拍一次,每天不超過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