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發改委對我省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加價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各地加快轉供電摸排清理工作進度,切實推進一戶一表改造,確保降價成果真正惠及終端用戶,確保今年完成一般工商業電價平均降低10%的任務。
今年以來,省發改委先后多次出臺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政策措施,降價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各地還不同程度存在對轉供電主體和終端用戶底數不清、政策宣傳解釋不到位、降價紅利未有效傳導、戶表改造進展遲緩等問題。
省發改委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會同當地電網企業進一步集中力量、集中時間,開展對本轄區內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等轉供電主體和終端用戶底數的專項排查行動,清查轉供電主體不落實降價政策、不在規定時限內全額傳導降價紅利的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政策傳導中的堵點、難點問題,特別是街邊門面店鋪、底商等情況,不留盲點。對清理出來的問題要建立臺賬,實行限時整改銷號管理,嚴格按照降價政策規定時限清退多收電費。
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按照我省有關規定,確保各項降價政策措施全部傳導落實到位。轉供電主體向終端用戶收取的電費總和(含轉供電主體經營者辦公、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停車場等用電),以不超過其向電網企業繳納的總電費為限,其繳納的電費與其按規定銷售電價收取電費的差額部分,由所有終端用戶按各分表電量公平分攤。轉供電主體應定期向終端用戶公示其向電網企業繳納的電費票據及各終端用戶電量、分攤標準的清單,并接受終端用戶的監督。轉供電主體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和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應通過物業費收取,不得以服務費等名義向終端用戶重復分攤收取。
對不落實降價政策的,終端用戶可通過12358價格舉報電話向價格監督檢查主管部門投訴舉報。對于拒不執行、截留政策紅利的,要進行約談、媒體曝光或依規處罰。建立轉供電加價主體信用檔案和失信黑名單制度,及時將違規加價、不執行國家電價政策等失信行為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