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關于調整市區客運出租汽車運價的通知》(石價[ 2013 ] 134號)將于2018年 10月 31日到期,近日,石家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文,表示經研究決定將該文件有效期延長3 年,"期間如有政策調整,按新文件執行。"
據悉,石家莊自2013年 11月 1日開始執行上述文件,當時起步價由2 公里5 元調整為3 公里8 元。公里運價1.6元;空駛費,超過6 公里后,在每公里運價的基礎上加收50%,往返載客不收空駛費;等候費,每等候5 分鐘增加1 公里運價,不足5 分鐘不收費;往返租車費按車公里運價的90%計價;晚23時至次日早5 時之間,每公里加收0.2元。
同時,建立客運出租汽車運價與車用燃氣價格聯動機制。以車用天然氣價格每立方米4.50元作為聯動機制啟動點,當車用天然氣價格高于每立方米4.50元時,及時按程序啟動聯動機制,每乘次加收0.50元燃料附加費;當車用天然氣價格高于每立方米5.00元時,每乘次加收1.00元燃料附加費;當車用天然氣價格降至上述各點以下時,反向調整或取消燃料附加費。當車用天然氣價格高于每立方米5.50元時,及時啟動客運出租汽車運價調整程序。達到聯動機制啟動點時,市物價局會同市交通運輸局報請市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并組織實施。(河北新聞廣播記者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