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安新縣召開動員大會,公布《清除圍堤圍埝、網圍及溝濠水產養殖實施方案》,提出至11月15日,清除白洋淀安新縣淀內水域全部水產養殖。
為進一步保護和修復淀區生態環境,確保白洋淀行洪和水路交通安全,安新縣強化淀區綜合整治,出臺了實施方案。方案以改善淀區水體水質、修復淀區生態、提升承載能力為目標,通過清除工作,促進白洋淀生態功能恢復。清除范圍包括全部水產養殖的網箱、網欄、網圍、溝濠及圍堤圍埝,以及已廢棄的網片、木樁及密眼網箔捕魚設施。
本次清除行動自9月15日開始至11月15日結束,歷時2個月,分宣傳發動和調查摸底、自行清除、檢查驗收和強制清除三個階段,對所轄區域內清除對象進行認真細致的調查摸底,分類建立工作臺賬,鄉鎮與養殖戶簽訂《清除養殖設施協議書》,全力配合好測繪部門對養殖水面的測量工作。鄉鎮包村干部實行包戶、包設施清除、包工作不反彈、包思想工作的四包措施。2014年7月清網工作開展以來新出現的養殖設施,一律強行清除,不予獎勵,并依法追究違法行為人的責任。
驗收合格的主要標準為:網圍及溝濠養殖戶,其網片、木樁及其他設施全部清除干凈,養殖水面成為公共開放水域,水面移交鄉鎮政府管理;圍堤圍埝養殖戶,除完成出塘和清除所有養殖設施、堤上附著物外,具備進場開展清理圍堤圍埝施工條件,圍堤圍埝和水面移交鄉鎮政府管理。
該縣將對自行清除的水產養殖戶實行相關獎勵政策。對自行拆除限期期滿后拒不出塘和清除養殖設施的,由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限期不履行處罰決定的,依法強制執行,造成的損失由養殖戶承擔,做到一戶不漏、不留死角。
因為清除淀區水產養殖工作涉及面廣、任務重,該縣將高度重視相關人群的正當訴求,做好服務工作。農業部門做好水面承包協議(合同)的審查指導和圍堤圍埝上面的樹木采伐證辦理工作,民政部門將對生活困難、符合條件的水產養殖戶及時辦理低保,確保養殖戶的基本生活條件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