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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城網訊(見習記者 劉志琳)為進一步加強河北省基礎科學研究建設,加快提升科學發現和原始創新能力,近日,河北省科學技術廳印發《河北省學科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與《河北省企業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試行)》),明確了河北省學科重點實驗室與企業重點實驗室申請建設門檻,鼓勵京津冀聯合共建。
依據規定,如需申請建設學科重點實驗室,應以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為主要工作任務;具有明確的建設目標、研究方向和內容;依托單位承擔過國家或省級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和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取得了重要科研成果;實驗室固定人員不少于25人,依托單位固定人員占比在70%以上且不與現有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固定人員重復交叉;依托單位提供實驗室的科研辦公用房面積不少于1000平方米、實驗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1000萬元。
企業重點實驗室建設為河北省首次啟動。《辦法(試行)》表明,申請建設企業重點實驗室應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依托單位須為河北省境內注冊的龍頭企業、研發型企業以及經認定的企業法人類型的新型研發機構;掌握產業核心技術,擁有本領域高水平原創性成果或發明專利,承擔過國家或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具有產學研聯合研究開發的工作經驗;固定科研人員不得少于20人,依托單位固定人員占比在70%以上,固定人員不與本單位現有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或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固定人員交叉重復;實驗辦公用房面積不低于800平方米,科研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1000萬元;依據《辦法(試行)》,除管理規范外,申請建設的企業重點實驗室還要與相關領域2個以上國家或省級實驗室建立伙伴關系;如為聯合共建實驗室,依托單位與共建單位要簽訂共建實驗室協議。
河北省科技廳相關負責人介紹道:“企業重點實驗室可采取依托單位獨立建設或聯合建設的方式。鼓勵支持企業采用產學研結合、京津冀聯合共建的方式建設和運行實驗室。鼓勵實驗室改組為法人實體,建立現代企業運營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