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那么,什么是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會不會影響退休人員待遇?中央財政對養老保險的補助力度會不會減少?
大家關心的問題,答案看這里——
啥是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
在現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基礎上,建立中央調劑基金,對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進行適度調劑,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為啥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
近年來,我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取得重大進展,參保人數不斷增加,待遇水平穩步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制度已普遍建立。
但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加快發展、就業多樣化以及經濟發展不平衡等原因,地區間撫養比差距擴大,省際之間養老保險基金負擔不平衡的問題越來越突出,靠省級統籌難以解決,需要進一步提高統籌層次,在全國范圍對基金進行適度調劑。
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從我國現階段基本國情和養老保險制度建設實際出發做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對于增強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性、均衡地區間養老保險基金負擔、促進實現廣大人民群眾基本養老保險權益公平共享具有重要意義。
會不會增加企業和個人負擔,影響退休人員待遇?
答案是:不會!
中央調劑基金由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上解的資金構成。實施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不會增加企業和個人的負擔,不會影響退休人員的待遇。
一是不提高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比例。
建立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主要是在省際之間調劑基金余缺,全國養老保險基金當期收支總量沒有發生變化,企業和職工個人不需要額外多繳費,不會增加社會整體負擔。
二是不改變現行的養老保險待遇計發和調整辦法,不會影響離退休人員個人待遇
有的省份,上解的資金額大于得到的撥付資金額,這些省份普遍養老負擔相對較輕,基金支撐能力較強,調劑后不會因此影響當期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有的省份,得到的撥付資金額大于上解的資金額,通過調劑能夠適當緩解基金支付壓力,能夠更好地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中央財政對養老保險的補助力度會不會減少?
答案是:不會!
《關于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明確,現行中央財政補助政策和補助方式保持不變。
為使國家出臺的各項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政策落到實處,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和要求,中央財政大力調整支出結構,不斷加大對地方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
實施基金中央調劑制度后,中央財政現有的補助政策和方式不變,補助力度不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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