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蘇宿遷市不少網友反映:該市宿豫區湘江路小吃一條街北面一處窨井蓋沒了,經常有三輪車、小轎車陷入其中。對此,無任何部門過問處置,網友投訴曾被四個部門當成“皮球”踢了7天,而紀委調查組督辦后,2個小時就安裝完畢了。涉事四個部門因此受到通報等處理。(4月23日《現代快報》)
這是一場堪稱精彩的“踢球比賽”:先是區數字化城管中心將問題先后隨意“甩手”交給了豫新街道辦事處、區住建局、區水務局處置,接著是3家單位均以各種理由將問題退回。如果不是紀委出面,這場“球”可能還要繼續“踢”下去,而且多半不會有風險。
例子俯拾皆是,4月2日,東莞市拆除占地面積分別約為500平米和330平米、均為十一層半的兩宗違法建筑。理由是業主在未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情況下,違法違規擅自開工建設,造成了相當惡劣的社會影響。讓人不解的是,多個職能部門無所作為,任由違建“長”成了高樓,在此過程中,土地、規劃、建設、城管等部門也要“踢球”,但至今沒聽說哪個部門和個人為此擔責。
兩件事擺一塊,就其社會影響的惡劣程度來看,孰輕孰重,不難辨識。相比之下,宿遷市宿豫區那四個部門又是被通報,又是寫書面檢查,如此處理倒是顯得有些重了。同樣是扯皮,行政不作為,處理有輕有重;可以處理,也可以不處理。這本身就暴露了治理不彰的源頭性問題。
既然推諉扯皮可以低風險、零風險,那么就不能怪人把事情往壞處想:違建就一定會以同樣的方式,不斷在我們的眼前“長”出來。井蓋缺失無人管的問題,也一定會重新上演。
說到這兒,自然又會聯想到另一個類似問題:由電線桿、通信桿、監控桿等構成的城市的“線桿亂象”和與之互為形影的“線路蜘蛛網”。這也是城市治理普遍存在的一個難點問題。盡管有針對性的專項整治行動年年搞,但大都是行動一過,問題反彈。
無論是違法建筑,還是井蓋缺失,抑或是林立線桿,它們都像一面面鏡子,照出了城市治理普遍存在的各自為政,“九龍不治水”的老問題。
回到井蓋問題上,要尋求善治,首先應明確井蓋的產權單位和監管單位,這也是城市精細化管理題中應有之義。
在這方面,不妨學學國外的做法。在日本,下水道井蓋已成為鮮明的城市名片。19世紀50年代末,東京的工程師改善了井蓋的表面紋路,增加了一些凹凸圖案設計,這樣既增強了表面摩擦力,又更美觀。不同的花紋還有利于明確各行政主體的管轄范疇。市和區、町各級別政府管理的下水道,在井蓋上分別采用市花、區花、町花,一旦需要維修,立刻就能識別責任主體。如果是私家用地的下水道,則會在井蓋上標有“私”字,以示區別。有些地區還在井蓋上裝上衛星定位系統。
無主的井蓋,必然會被當成皮球踢。而責任邊界模糊,井蓋缺失后,即使多個部門“踢皮球”,也難以追責。日本在井蓋問題上的精細化管理,使得井蓋的責任主體一目了然。如果像日本一樣,責任明確,監管到位,井蓋就不會總是險象環生。當然,紀委出面管井蓋的事,也會少發生、不發生。(印榮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