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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嚴峻的森林防火形勢,近日,張家口市政府以政府1號令發布《2018年春季森林草原封山防火管制的規定》,明確了森林防火管制期限和管制區域,在防火關鍵期(3月1日至5月31日)內對森林防火重點部位實行全面封山,嚴禁一切違法野外用火行為。
封山防火的管制區域主要有:張家口市“增綠添彩”工程區、國有和鄉村林場、重點林區、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區、退耕還林工程區、崇禮冬奧賽事核心區、迎賓廊道綠化工程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張家口市主城區林區內所有公墓(散墳)、一級防火縣區荒山荒坡。
管制期內,在管制區域嚴禁以下野外用火行為,違者從嚴查處:燒荒燒茬、燒灰積肥、焚燒秸稈、焚燒垃圾、燒地埂、烘烤加工、爆破作業等野外用火;墳頭燒紙、燒香點燭、燃放鞭炮及煙花、吸煙、烤火、打火把、放孔明燈、玩 火自娛、野炊和舉辦篝火活動等野外用火;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品進入林區;其他易引發森林草原火災的行為。
在管制期內,確需在林區從事生產、生活用火的單位或者居民,必須持有當地林業主管部門發放的《生產用火許可證》,用火單位和個人必須在劃定的區域內從事生產生活活動;需要進入森林草原防火區進行實彈演習、爆破等活動的,應當經省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批準,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因處置突發事件和執行其他緊急任務需要進入森林草原防火區的,應當經其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各縣(區)、鄉鎮人民政府必須對轄區內未成年人和癡、苶、呆、傻等特殊人群加強監管,落實責任制。對特殊人群所引起的森林草原火災,要追究監護人及相關監管人員的責任。
發生森林草原火災后,所在地政府和森林草原防火機構必須及時逐級上報上一級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堅持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立即啟動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應急處置預案,就地就近組織力量進行撲救,實現“打早、打小、打了”。撲救過程中,要做好火災撲救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禁止動員殘疾人、孕婦、未成年人和年老體弱人員參加撲火,盡最大可能避免人員傷亡。
在管制期內,各級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林業部門、自然保護區管理單位、旅游景區經營管理單位和林草資源經營單位必須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備勤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同時,市防火辦要利用無人機巡航技術開展森林草原防火預警監測及宣傳教育工作。
防火小貼士:什么樣的地形易造成撲火人員傷亡?
一些特殊的小地形,如陽坡的山凹、狹窄草塘溝等,由于其特定的位置,在一定氣象條件下,往往形成撲火的危險環境。這是因為,這種地形處在陽坡和半陽坡,受熱時間長,白天溫度高,可燃物干燥。地勢低凹,風速較小,但在地形和山脊主風向的作用下,這些地段風向極不穩定,燃燒后易產生亂流火。由于上升氣流與主風向的相互作用,易產生強大的空氣對流,致使火旋風產生。
由于上述地形坡度往往不大,人員行進也不困難,易導致指揮員判斷失誤。如火災從陰坡越過山脊后,沿東側或西側半陰坡向下蔓延,因是下山火蔓延不快,這時往往會判定為撲救的良好時機,沒有經驗的指揮員會將撲火隊伍帶到谷底阻截火線,但是因這種危險的地形環境導致蔓延至坡地中下部時,火勢迅速增強,接著亂流火和火旋風開始發生,蔓延的火線在極短時間內由下山火發展成強烈的上山火,火勢強烈,大量的煙塵產生,極易造成人員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