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提高10% 連續第11年上漲
資料圖:河北省人社廳新聞發布會。(圖片和本文無關)
長城網4月1日訊(記者 靳璐陽)4月1日,記者從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河北省自2015年1月1日起,繼續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今年比上年提高10%左右,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已實現連續11年調整增加。 據悉,今年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采取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其中,普遍調整采取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定額調整按照退休人員每人每月10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55元增加。掛鉤調整為退休退職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5元。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4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標準的0.5%增加基本養老金。 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71周歲及以上高齡退休退職人員提高調整水平,對艱苦地區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養老金。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用人單位退休退職人員與河北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河北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調整標準增加養老金。 此外,確保企業退休退職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達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對于因工全殘職工退出工作崗位退休并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整月增加額達不到207元的,補足到20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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