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者不走尋常路” 野爬蓮花山一男子墜崖身亡
秋高氣爽,很多人選擇郊外爬山,有些“勇者”更愿意“不走尋常路”。 殊不知,攀爬一些未開發的“荒山”危險重重,往往會讓人高興而來掃興而歸,甚至造成傷亡悲劇。 近日,石家莊鹿泉市一男子在攀爬蓮花山時,不幸墜落身亡,野爬事件再次引起關注。 事件 男子“野爬”跌落高崖身亡 20日14時許,鹿泉市公安消防中隊警鈴驟響,蓮花山上,一名男子受傷被困,中隊長張洪偉立即帶著9名隊員趕往現場。抱犢寨景區的管理人員以及轄區派出所也接到通知,前往救援。 抱犢寨景區管理處副經理解文華介紹,受傷男子被困的位置并非抱犢寨景區,而是未開發山體。也就是說,該男子屬于“野爬”。 前往救援的路上荊棘密布,大部分道路只能容一人行走。接近被困人員位置時,因一堆又一堆鋒利的陡石“攔路”,救援人員只能扒著巖石邊慢慢走。 14時40分許,救援人員抵達現場,這里是一個類似“天井”的地方,“井口”直徑約五十米,周邊是直上直下的峭壁。井口邊的大石上旁,站著兩名男子,他們是被困人員的朋友,據他們介紹,傷者是在從天井底部向上攀爬的過程中腳底打滑,意外墜落的。救援人員看到,被困者躺在天井底部,頭下淌出一片鮮血,臉上、手上布滿傷痕,另外兩個朋友守在他的身邊。 消防和醫護人員順著“天井”的一側,繞到受傷男子所在位置進行搶救。但不幸的是,傷者已經沒有了生命跡象。 張洪偉介紹,他們用大繩測量了“天井”懸崖的高度,大概有70米。隨后,消防人員為被困者系好安全吊帶,與“天井”上方戰友配合,將其拉拽上去。 三年救援30余起野爬占八成 “像是這樣的山岳救援并不少見。”張洪偉說,因鹿泉境內有幾處高山,旅游攀爬者較多。像抱犢寨、蓮花山、龍泉寺等地方都發生過爬山被困事件。 昨日記者獲悉,今年8、9、10三個月內,鹿泉消防參與的山岳救援共有5起。據統計,2011年至今,經鹿泉消防部門參與的山岳救援有30余起,平均每年都要發生10起左右的爬山被困事件。 張洪偉介紹,在這些山岳救援中,“野爬”被困的占到了八成以上。大多數時候,爬山者被困區域并非景區,而是在一些還未開發,或是并不為人知的“荒山”。其中,蓮花山困人次數最多。 分析 被困者以“業余”愛好者居多 “野爬”被困到底都是何種人群在何種情況下發生的呢?鹿泉消防對此進行了分析。 張洪偉介紹,“野爬”被困的原因大致分以下幾種:第一,在大霧、雨雪天氣等惡劣環境下,爬山者會因迷路被困在登山途中;第二,有些登山者會因不熟悉周圍環境,或是不掌控前方環境,繼而在登山途中出現“上不能上,下不能下”的狀況;第三就是在登山時遭遇意外傷害,如跌落、滑倒等,導致身體骨折無法自行下山。“大多數爬山者都是業余的,沒有專業裝備,也不具備專業爬山技巧,他們的身體條件也都不是很好。”張洪偉說,像老人、幼童,或是患有心腦血管疾病的人,是不適宜參加登山運動的。 爭議 “驢友野爬”引發網友質疑 消防部隊擔任著公安消防保衛和社會搶險救援的雙重任務,爬山被困也自然而然成為了救援的一部分。 因為考慮到大多數被困者需要被抬下山,加上他們被困的地方往往比較偏遠、危險,因此每次救援,消防中隊都會至少出動兩輛搶險救援車,10名左右指戰員。 張洪偉坦言,營救時,除了消防人員,還會有許多公安和醫療救護人員,這樣算下來,救援成本實在不低。“這樣的高成本救助,‘野爬’的‘驢友’不是給社會找麻煩嗎?”記者網絡檢索發現,一直以來,這樣的質疑聲音不絕于耳。有些地方,為了救助登山被困者,甚至會動用直升飛機。 有網友認為,出于人道主義,救助生命是必須的。但也有人認為,消耗大量社會公共資源去救助那些擅自妄為的人,有點“不值得”,而且會導致顧此失彼,“消防部隊去救爬山者了,萬一轄區有火災,會不會造成警力不足?” 建議 “付費救助”或能制約“野爬”行為 昨日(10月22日),記者就此事咨詢河北冀港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玉國,他表示,目前關于“野爬”等民間登山行為,還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進行約束、管理。 石家莊市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梁勇表示,“野爬”登山者應該有良好的身體條件,并具備一定的登山專業技能。他認為,“野爬”應該歸為旅游行為,我國對旅游領域的立法也是剛剛起步,但這并不意味著對旅游行為就有了系列、規范的管理,這還需要更多的配套政策,包括處罰性規定。 梁勇說,探險旅游是很多現代人,尤其是年輕人的傾向,但對這樣的行為必須有一定的制約,因為“瘋狂旅游”除了可能會給當事人帶來傷害甚至生命危險外,也極大地浪費了社會公共資源。 梁勇認為,除了傳統的安全教育、登山警示外,讓登山者付出一定的“代價”或許能抑制“野爬”頻繁發生,“我們尊重生命,社會救助是必須的,但救助并不一定是無償的。”推行“付費救助”,或許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約“野爬”一類的“瘋狂旅游”行為。 -文/記者朱冬笑-供圖/鹿泉市公安消防支隊 |
關鍵詞:野爬,墜崖,身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