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汛期是《河北省防汛避險人員轉移條例》實施后的第一個汛期。關于條例,你了解多少? 汛期如何做好預警響應?
提高預警精準度
條例明確,氣象、水行政、自然資源部門應當協同優化監測體系建設、站點布局、人員配置,提升數字化監測能力,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加強雨情水情、山洪災害、地質災害預報預警,提前預見預判災情,在災情等級、持續時間、影響范圍等方面提高預測預報預警精準度。
加密監測預警頻次
強降雨期間,氣象、水行政、自然資源部門應當加密監測預報預警頻次,及時向防汛指揮機構報送雨情水情、山洪災害、地質災害等信息,向受威脅區域人民政府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推送預報預警信息。
通信、廣播電視等部門應當對預警信息傳播工作加強指導,推動各類信息傳播渠道建立預警信息快速發布綠色通道。
建立常態化共享機制
條例規定,河道、水庫上下游跨地區的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常態化水情監測預警信息共享機制,加強災情預判;在防汛關鍵期內,河道、水庫上下游相鄰的各級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員會應當保持水情信息即時共享,為防汛避險人員轉移爭取時間。
保障防汛通信暢通
條例規定,在汛期內,通信部門應當保障防汛通信優先暢通。有機動通信能力的部門和單位應當為防汛指揮提供通信應急保障。出現汛情后,通信部門應當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必須確保通信暢通。每年汛期前,應當對相關設備設施至少進行一次功能檢查和通話測試;在汛期內,每月至少檢查測試一次。
區域協調聯動
明確防汛避險人員轉移工作涉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由有關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負責;兩個以上行政區域不屬于同一上一級人民政府管轄的,由其分屬的上一級人民政府共同負責。
建立會商研判制度
在防汛關鍵期內,河流上下游、左右岸跨地區的相關政府及有關部門要保持即時信息共享,加強水情災情預判。縣級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應當建立由相關部門、專家團隊、一線人員等多方參與的會商制度,及時匯總分析雨情水情險情災情信息并作出趨勢預測和綜合研判,為指揮調度防汛避險人員轉移提供科學依據。
發揮基層群測群防作用
條例注重發揮基層群測群防的有益補充作用,明確受威脅區域應當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有山洪災害和地質災害防御任務的行政村、單位應當建立群測群防隊伍,并配備必要的監測預警設施設備,確定專人負責雨情水情險情、地質災害隱患監測預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