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險情,如何做到應轉盡轉、應轉早轉?
——《河北省防汛避險人員轉移條例》解讀④
預警就是命令。一旦出現險情,避險轉移必須做到應轉盡轉、應轉早轉。
在《河北省防汛避險人員轉移條例》中,轉移實施部分規定了分區分級轉移、提前轉移、擴面轉移、基層臨機處斷、叫應機制等內容,為廣大群眾安全度汛提供有力支持。
分區分級轉移是防汛避險轉移的有效形式。條例規定,受威脅區域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嚴格執行上級防汛指揮機構轉移命令,按照分區分級轉移預案及時轉移受威脅人員。蓄滯洪區所在地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蓄滯洪區分區分級運用預案,及時轉移受威脅人員。村(居)民委員會和有關單位應當協助實施。
提前轉移是防汛避險人員轉移“應轉早轉”的具體體現。條例明確,當氣象、水文監測數據達到預警閾值、發生險情異動和險情不能準確判斷時,縣級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應當提前轉移受威脅人員,并優先轉移老弱病殘孕幼等人員以及居住于靠山、臨崖、河道兩側低洼地帶的人員。
條例同時為實際情況中適當開展“擴面轉移”進行了賦權,根據當地實際和雨情水情險情變化,縣級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可以在人員轉移預案基礎上擴大轉移范圍,并根據山洪災害點、地質災害點、河道行洪區、蓄滯洪區、尾礦庫等具體情況合理確定擴面規模。
同時,條例明確,對于一些極端情況,縣級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在分析研判的基礎上實施擴面轉移。
基層臨機處斷,是防汛避險人員轉移工作的有效補充形式?;陔U情發生的不確定性,條例規定,在汛期內,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建立二十四小時值班值守制度。突發汛情災害時,應當自行啟動應急預案,立即組織人員轉移,并同步向上級人民政府或者防汛指揮機構報告。
在防汛關鍵期內,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負責轉移工作的相關責任人應當加強值班值守和重要點位的巡查監測,實時掌握預警信息和災情動態,根據情況及時啟動人員轉移,并同步向上級人民政府或者防汛指揮機構報告。
在此前應對汛情時,有的地區采用敲鑼吹哨、上門告知等方式落實直達基層防汛責任人的臨災預警“叫應”機制,提高了通知效率,為群眾安全轉移提供了保障。
條例將這些有益經驗進行固化,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應急管理、氣象、水行政、自然資源部門建立完善臨災預警“叫應”機制,強化預警指向性,確保預警覆蓋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防汛責任人及時準確接到預警信息。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應當根據預警信息和人員轉移命令,通過手機通信、報警器、廣播喇叭、銅鑼哨子、上門告知等多種方式,通知受威脅區域內人員迅速轉移。(河北日報記者 霍相博 通訊員 陳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