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月19日從國家安全部了解到,《公民舉報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獎勵辦法》自2022年6月6日公布并施行以來,先后有171人因舉報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對維護國家安全作出貢獻獲重要及以上貢獻獎勵。
國家鼓勵公民舉報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維護國家安全。國家安全機關連續六年舉辦活動,對維護國家安全作出貢獻的個人進行集中表彰獎勵。特別是《公民舉報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獎勵辦法》公布實施以來,先后有2批次171人獲重要及以上貢獻獎勵,其中獲特別重大貢獻獎勵的2人,獲重大貢獻獎勵的44人,獲重要貢獻獎勵的125人,國家安全機關共頒發獎金277萬元。
這些獲獎人員,身處全國各地,來自各行各業,既有黨政機關干部、企事業單位員工、部隊官兵,也有高校學生、社區居民、農民和其他普通公民。舉報的危害涉及國家安全多個領域,包括傳統安全領域的軍事安全、政治安全,也包括經濟安全、科技安全、網絡安全、生態安全、數據安全等多種非傳統安全。《公民舉報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獎勵辦法》公布實施以來,為推動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參與支持國家安全機關工作、共同維護國家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
可疑情況要舉報 舉報人合法權益受到保護
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反映危害國家安全的可疑情況,為國家安全機關依法發現、防范、制止和懲治各類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提供了有力支持,那么都有哪些舉報途徑,哪些行為是可疑情況,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又如何受到保護呢?
當我們在工作生活中發現非法搜集重要涉密數據信息;重要涉暴涉恐線索;對我國軍事目標實施竊密;涉密單位重大安全隱患;間諜人員進行勾連策反;重大間諜案件線索;非法測繪、使用可疑竊密設備以及其他可能危害我國國家安全的情況,應及時進行舉報。舉報時,可通過12339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受理電話、國家安全機關互聯網舉報受理平臺網站、國家安全部微信公眾號等途徑進行舉報,也可向國家安全機關投遞信函、到國家安全機關當面舉報,或通過其他國家機關或者舉報人所在單位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
《公民舉報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獎勵辦法》提倡和鼓勵實名舉報,并規定,“國家安全機關以及依法知情的其他組織和個人應當嚴格為舉報人保密,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舉報人身份相關信息。因舉報危害國家安全行為,舉報人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可以向國家安全機關請求予以保護。”
國家安全機關根據違法線索查證結果、違法行為危害程度、舉報發揮作用情況等,綜合評估確定獎勵等級,給予精神獎勵或者物質獎勵。給予精神獎勵的,頒發獎勵證書;給予物質獎勵的,發放獎金。